永安药业: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年04月18日 20:29
【摘要】证券代码:002365证券简称:永安药业公告编号:2024-13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65 证券简称:永安药业 公告编号:2024-13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3 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公 司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实际出席董事 6 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2023 年年度报告》中的“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四节 公司治理”等章节的相关内容。 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赵纯祥先生、张冰先生、韩建涛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 了《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见 2024 年 4 月 19 日刊登于中国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提交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见 2024 年 4 月 19 日 刊 登 于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将在 2023 年度股东大 会作述职报告。 二、审议通过《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已完成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工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2023 年年度报告》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4]第 ZE10137 号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 2023 年度财务报告,2023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312,563.51 元,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812,688,884.17 元。2023 年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8,242,019.04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845,174,370.83 元。按照合 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812,688,884.17 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为持续回报股东,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294,682,5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 29,468,250.00 元 (含税),其余可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不送股不转增。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见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4]第 ZE10139号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监事会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 体 内 容 见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计提 2023 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 体 内 容 见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关于计提 2023 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 体 内 容 见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坚持诚信及独立审计原则, 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优质的审计服务,出具真实、准确的报告,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切实有效的履行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见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见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现有制度进行了完善,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具 体 内 容 见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 具 体 内 容 见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工作,保障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具 体 内 容 见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具 体 内 容 见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更多公告
- 【永安药业: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2024-04-23 15:40)
- 【永安药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 (2024-04-18 20:29)
- 【永安药业: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18 20:29)
- 【永安药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18 20:29)
- 【永安药业:2023年度业绩预告】 (2024-01-30 18:04)
- 【永安药业:关于取得欧洲专利证书及印度尼西亚专利证书的公告】 (2023-08-08 15:39)
- 【永安药业:关于参股公司黄冈永安日用化工有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3-07-17 18:04)
- 【永安药业: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2023-05-23 16:44)
- 【永安药业: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5-23 16:44)
- 【永安药业: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3-04-27 1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