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科激光: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04月18日 21:01

【摘要】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规定,全面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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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规定,全面履行监督职责,积极开展相关工作。监事会全体成员勤勉尽责、忠于职守,依法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对公司的规范运作情况、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现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履职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会议 7 次,审议通过议案 25 项,会议的召集和召开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全体监事依法履行职责,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并做出了相关决议。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会议名称      时间                        审议通过的议案

                                    1.《关于公司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    第三届监事会第  2023 年 3 月 4  2.《关于向关联方租赁厂房的议案》

          十次会议          日

                                    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1.《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  2023 年 4 月  案》

 2      十一次会议      24 日    6.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存贷款等
                                    金融合作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
                                    案》

                                    8.《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序号    会议名称      时间                        审议通过的议案

                                    11.《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 2022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
                                    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  2023 年 6 月 8  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      十二次会议        日      2.《关于接受控股股东以委托贷款方式拨付国有资金支持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1.《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  2023 年 8 月  2.《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4      十三次会议      25 日    议案》

                                    3.《关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的议案》

 5    第三届监事会第  2022 年 10 月  1.《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十四次会议      23 日

                                    1.《关于聘请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公司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合作协议暨关联
      第三届监事会第  2023 年 11 月  交易的议案》

 6      十五次会议      27 日    3.《关于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合作协议的风险评估
                                    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在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
                                    预案的议案》

 7    第三届监事会第  2023 年 12 月  1.《关于公司拟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十六次会议      22 日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听取公司各项重要提案和决议,了解公司各项重大决策的形成过程,就相关事项提出质询和建议,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三)报告期内,监事会密切关注公司运行,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适时对公司重大决策实施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效监督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和经理层“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责任的落实,督促公司依法合规经营和规范有序管理,防止违规事项的发生。

    (四)报告期内,监事会就公司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与合理性进行了审查,持续关注关联交易的定价模式、审批、披露等环节的合规情况,审查了公司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下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测发生情况,有效控制关联交易风险。

    (五)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及时性和完整性进行重点监督,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经理层全面落实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要求。

    (六)报告期内,监事会持续加强自身建设,自觉规范履职行为,履行忠诚、勤勉义务。
监事会成员认真学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有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及时了解公司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强化使命担当,增强法律合规意识,不断提升履职能力。

    2023 年,全体监事忠实、勤勉、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未发生被监管问询或处罚的情况。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证证劵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

    (一)关于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听取了公司 2023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23 年总经理工作报告,监
事会成员依法列席了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和行使职权情况进行了监督,对重要事项进行全程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均严格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决策程序符合程序要求,有关决议合法有效,报告期内未发现违法违规决策的行为。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其职责,报告期内未发现相关人员在执行职务和行使职权过程中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关于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与财务负责人沟通,查阅会计账簿以及审议公司年度报告、审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等方式,对 2023 年度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经营成果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较为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2023 年
经营计划、财务预算、利润分配方案等合规合理,公司定期报告能够真实反映报告期间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流程合法合规,并能保证其工作的独立性。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认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
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
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监事会认为该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


    (三)关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核查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管理和使用情况,听取并审议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规范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关于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通过对公司 2023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的监督、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关联交易遵循
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五)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2023 年 8 月,公司全资设立了湖北智慧光子技术有限公司。经审阅相关资料和列席决策
会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能够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已履行了现阶段所需履行的内部审批程序,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六)关于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严格按照公司制订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执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在公司发布重大事项公告、业绩预告和定期报告等敏感期间,均要求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备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依法依规做好内幕信息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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