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湖股份: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年04月17日 19:44
【摘要】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华人民...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作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中审众环成立于 1987 年,2013 年 11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事务所,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69 号 2-9 层。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 216 人,注册会计师 1244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20 人。 (二)业务规模 2022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213,165.06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81,343.8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57,267.54 万元。 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95 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 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 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 24,541.58 万元。2023 年审计农、林、牧、渔业同行业上市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家数为 10 家。 (三)风险承受能力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四)执业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 和纪律处分,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最近 3 年因执 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39 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 3 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人次,行政管理措施 42 人次、 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2023 年 5 月 16 日召开第八届董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确定审计报酬。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一)人力资源配备情况 中审众环在 2023 年度执行审计工作期间,根据实际审计业务工作量,配备了适当数量的审计人员,能够保障审计计划的工作进度。配备的审计团队,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审计项目组负责人等团队核心成员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熟悉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具备审计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 (二)职业道德 中审众环审计项目组成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 2023 年度执行审计 工作的整个过程中,能够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履职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并按照相关职业道德规范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并就独立性问题与治理层进行了书面沟通。 (三)审计工作方案 中审众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总体审计策略与具体审计计划,制定了详细的执行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以及审计团队成员之间的分工安排,且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能够运用职业判断,保持职业怀疑,与管理层、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事项(含关键审计事项)等事项进行沟通,保障审计工作的有序、顺利开展。 (四)审计工作范围 中审众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审 计指引》等的相关要求,审计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 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审计 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五)审计成果 经审计,中审众环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 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了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2023 年年度审计报告;认为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2023 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三、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中审众环在公司 2023 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能够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按照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 如期出具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和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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