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能源: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年04月17日 19:58
【摘要】证券代码:002221证券简称:东华能源公告编号:2024-021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一、重要提示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
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4-021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东华能源 股票代码 002221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陈文辛 办公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仙林大道徐 庄软件园紫气路 1 号 传真 025-86771021 电话 025-86819806 电子信箱 tzz@chinadhe.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2023 年,受海内外宏观经济下行影响,下游需求走弱,上半年伴随俄乌冲突影响边际减弱、美元持续加息等因素影 响,原油、天然气价格快速下滑,丙烷价格跌幅明显,聚丙烯-丙烷价差显著扩大,下半年受中东地区冲突加剧、巴拿马运河严重干旱等影响,丙烷价格有所攀升,PDH 装置及聚丙烯价差再次缩窄。在复杂多变的形势下,公司充分发挥全产业链运营的系统性优势,通过灵活调度船期、现货期货对冲等多种方式优化原料成本,通过工艺改进节约生产成本,通过扩大高端牌号销售量,在行业普遍面临亏损的背景下,实现盈利并且同比增长。 (1)宁波基地 宁波基地现有 2 套产能为 60 万吨/年的 PDH 装置、3 套产能为 40 万吨/年的 PP 装置、1 座 8000m3/h 能力的氢气充装 站。 报告期内,宁波基地生产丙烯 115.31 万吨,计划完成率 101.7%;生产聚丙烯 131.63 万吨,计划完成率 109.1%。 报告期内,宁波基地对能耗、物耗数据进行大数据分析,监控能耗、物耗异常数据,及时采取措施挖潜和降耗,总成本较 2022 年降低约 320 元/吨,卓见成效。量产无规、高抗冲等牌号,优化产品结构,提高公司品牌影响力。各装置、各专业紧密配和,优化调整,宁波基地整体产能得到大幅提升,创投用以来新高。 (2)张家港基地 张家港基地现有 1 套产能为 60 万吨/年的 PDH 装置、1 套产能为 40 万吨/年的 PP 装置、1 座 1000Kg/12h 能力的加氢 站。 报告期内,张家港基地生产丙烯 57.35 万吨,计划完成率 104%;生产聚丙烯 41.68 万吨,计划完成率 104%。 报告期内,张家港基地通过“一提三降”的工艺优化实现了日均产量提升,单耗、物耗、能耗同比下降。实现部分设备设施、辅料国产化,降低进口依赖。启动蒸汽余热发电项目建设,促进能源节约、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3)茂名基地 茂名基地现有 1 套产能为 60 万吨/年的 PDH 装置、1 套产能为 40 万吨/年的 PP 装置、1 套产能为 20 万吨/年的合成 氨装置以及配套设施。 2023 年 9 月 PDH 装置和 PP 装置投入试生产,整体生产平稳,目前装置满负荷平稳运行。 20 万吨/年合成氨装置于 2022 年底动工,截至到 2023 年 12 月底装置建设完成,相关设备及管道试压吹扫、转动设 备单机试运完成。目前处于试生产准备阶段,即将进入试生产。 (4)氢气销售 报告期内,氢气实现销售约 2.83 万吨,同比增长 16.95%,氢气销售增长有效缓解了 PDH-PP 价差收窄对业绩的承压。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2022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 2021 年末 2023 年末 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总资产 42,000,001,2 41,360,627,2 41,360,813,8 1.55% 36,992,583,9 36,992,583,9 13.29 25.52 36.84 48.42 48.42 归属于上市公 10,656,157,7 10,339,927,9 10,339,787,5 11,178,209,1 11,178,209,1 司股东的净资 86.97 84.33 87.80 3.06% 89.58 89.58 产 2022 年 本年比上年增 2021 年 2023 年 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 27,123,098,3 29,198,998,6 29,198,998,6 -7.11% 28,681,446,8 28,681,446,8 03.36 05.42 05.42 28.88 28.88 归属于上市公 150,516,687. 42,513,649.5 42,373,253.0 1,286,450,21 1,286,450,21 司股东的净利 55 7 4 255.22% 2.94 2.94 润 归属于上市公 120,498,170. 19,853,949.9 19,713,553.3 511.25% 1,234,777,11 1,234,777,11 司股东的扣除 90 0 7 7.20 7.20 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 2,618,407,36 - - 1,399,182,34 1,399,182,34 的现金流量净 7.35 906,963,106. 906,963,106. 388.70% 4.60 4.60 额 42 42 基本每股收益 0.0955 0.0270 0.0269 255.02% 0.8162 0.8162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0955 0.0270 0.0269 255.02% 0.8162 0.8162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 1.44% 0.40% 0.40% 1.04% 12.20% 12.20% 产收益率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其中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对于因适用解释 16 号的单项交易,确认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而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公司按照解释 16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的规定进行追溯,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 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7,160,346,792.12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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