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医疗: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程鑫先生)
2024年04月17日 19:38
【摘要】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本人程鑫,作为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程鑫,作为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与要求,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职责,独立、谨慎、认真地行使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和决策活动,认真审议公司各项议题,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和监督职能,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程鑫,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博士生导师。现任南方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系教授,南方科技大学实验室与设备部部长,深圳南科构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州芯诣医疗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雕拓微纳(深圳)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雕拓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攸太科技(台州)有限公司董事,瞬知(广州)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董 事。2019 年 11 月至 2023 年 2 月,担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1 次董事会会议及 1 次股东大会,本 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 应出席董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大会次数 程鑫 1 0 1 0 0 否 1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亲自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所有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 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谨慎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对提交前述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调查、了解并认真地审议, 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的沟通,积极参与讨论、提出自己的意见并审慎进 行表决。本人对任职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均表示赞成,不存在提出异议、反对和 弃权的情形。 本人认为:2023 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 法定程序的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的利 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审计委 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应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 1 次,实际参加 1 次。本人 作为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 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发挥审计 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应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实际参加 1 次。本人 作为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规定召集并主持相关会,并对公司 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严 格履行了相关审核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 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 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会议等形式,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作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核查和监督,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信 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 2023 年度的信息披露工作。 2、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并积极参加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培训及独董后续培训教育,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3 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 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提名董事情况 2023 年度任期内,公司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会提名的非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除上述事项外,在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其他事项 (一)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三)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四)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无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3 年 2 月 23 日,本人任期届满卸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对公司董事会、 管理层以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专此报告。 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程鑫 2024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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