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程邦达: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尉安宁)

2024年04月17日 18:04

【摘要】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作为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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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3 年度工作中,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积极为公司发展提供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3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尉安宁,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历任宁夏广播电视大学经济系讲师,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世界银行农业自然资源局农业经济学家,荷兰合作银行东北亚食品农业研究主管,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比利时富通银行中国区总裁,山东亚太中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新疆泰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宁夏谷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陕西石羊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宁夏农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上海谷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大成食品(亚洲)有限公司董事;宁波谷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均按时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依法依规、独立审慎行使职权。在
会议召开前,及时获取会议资料,认真审阅,对议案信息进行充分了解和研究,为董事会审议决策做好充分准备;在会议召开中,积极参与讨论研究,向相关人员进一步了解议案详情,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和实务经验科学严谨的审议每项议案,提出专业的建议,对重大事项审慎发表表决意见;在会后,及时了解审议事项进展情况,监督会议决策事项的有效落实,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 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全部赞成,未提出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依据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范围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召集和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

  作为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召集、召开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会议 1次,对总经理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其薪酬与考核方案进行审查,发表明确意见,以供董事会决策考虑,切实履行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的监督审查作用。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 6 次,审议公司对外担保、募集资金、关联交易、会计师事务所续聘、定期报告等事项,并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与会计师积极沟通公司年度审计的各项工作,监督指导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并制定《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机制等事项。2023 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司年度审计和年报编制过程中,本人积极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事前与会计师就公司年度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审计方法、重点审计领域、重点关注事项等进行讨论沟通,发表意见;事中与会计师保持沟通,关注审计进度;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听取会计师关于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意见、内控执行情况及审计意见、管理建议等内容汇报,并就相关问题进
行有效的探讨与交流。在内部审计方面,本人指导公司审计部制定内审工作计划,督促审计部按照计划要求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且对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予以评估并提出指导性意见。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 2023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2022 年度业
绩说明会,积极与中小股东进行互动交流,就中小股东关注的问题协助公司及时予以答复,针对中小股东提出的诉求和建议,向公司反馈并提出建议,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六)现场办公及其他履职情况

  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方式,深入了解并核查公司的业务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会议决议执行情况、内部控制等;参加公司专题会议,听取经营管理层对公司发展战略、业务发展方向、财务预算方案、经营情况分析等事项的专题汇报,积极研究讨论,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为公司经营管理、战略规划、财务管理等方面建言献策。日常工作中,本人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良好的沟通交流,及时了解企业外部环境、经营管理运作情况、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监督公司合法合规经营。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 2023 年独立董事后续培训,不断加深对最新监管法规体系的理解,提升自身履职能力,加强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建立董事会月报工作机制,按月报送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董事会决议事项进展情况、行业动态、资本市场监管动态及监管案例,使本人能及时了解公司及行业情况。在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组织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传递,对于存在疑问之处及时予以答复,为本人履职提供便利和支持。同时,公司及时推送监管要求及政策变化,提供合规培训材料,促进本人合规履职能力的持续提升。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本人对公司以下重大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公司 2023 年计划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依据市场情况定价,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被收购的情形。

  (四)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审阅公司定期报告,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相关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及指标波动的合理性等方面予以关注,认为公司编制并披露的定期报告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财务信息能够真实、准确的向投资者展示出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强化公司内部控制,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持续优化调整符合公司业务规模和经营管理需要的内控体系和流程,本人通过听取审计部门的内部审计工作汇报,审阅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暂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运行总体良好,内控制度执行有效。

  公司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遵循客观、公正、独立的执业准则,为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提供审计服务。


  (六)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基于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运作和顺利衔接,经公司董事长提名,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公司总经理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及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主动与总经理候选人面谈沟通,充分了解候选人的情况,对其履职能力予以初步判断,指导委员会下设的工作组收集整理候选人相关资料,并对资料认真审阅,对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背景、履职经历等情况进一步核查,认为总经理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履职能力,本次总经理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本人对公司人力资源部拟定的总经理薪酬计划及考核方案予以指导及审查,认为该方案是结合公司经营计划、所处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确定,符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体现了责权利一致性原则,可以更好鼓励总经理勤勉尽责,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促进公司长远发展。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勤勉尽责,对公司重大事项认真审查,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及时了解公司的业务经营情况,利用自身在相关专业领域的知识和经验,对公司的经营决策及风险防范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同时,持续深入学习监管政策新要求,积极参加独立董事相关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

  2024 年,本人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断增强履职能力,同时,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战略、业务发展方向、公司治理、内部控制、重大事项等方面提供更多建设性意见,持续提升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尉安宁

          2024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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