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盛能源: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024年04月17日 20:22
【摘要】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保荐机构”)作为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盛能源”或“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保荐机构”)作为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盛能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恒盛能源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84 号)核准,恒盛能源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3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1,90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各项费用人民币 5,475.00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6,425.00 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划至公司指 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 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450 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监管指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 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21 年 8 月 13 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衢州龙游绿色专营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游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鉴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游支行(账号:1209220029200404726)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 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 已办理完毕该专户的销户手续。该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有关销户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1年 12 月 30 日披露的公告《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2022 年 8 月 18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2×25MW 三期热电联产技改扩建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已按上述决议将上述项目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并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龙游绿色专营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570900002710405)销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有关销户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披露的公告《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38)。 同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原募投项目“集中供压缩空气工程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浙江恒鑫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鑫电力”)增资,用于投入新增的募投项目“建设无废城市配套一般固定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处置项目”。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子公司恒鑫电力在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龙游支行开 立了银行账号为 0188985387000568 的募集资金专户。2022 年 9 月 5 日,公司、 恒鑫电力连同保荐机构与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龙游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 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公 司将原在招商银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70900002710604)的余额全部 转至恒鑫电力在金华银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188985387000568),用 于新募投项目“建设无废城市配套一般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处置项目”的使 用,并将原募集资金专户作销户处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有关销户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7 日披露的公告《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截至 2023 年 9 月 21 日,公司在金华银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零,公 司对该专项账户(账号:0188985387000568)办理了销户手续。公司及恒鑫电力 与保荐机构、金华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二)募集资金余额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恒盛能源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情 况详见下表: 账户名称 专户存储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对应募集资金投资 存放余额(元) 项目 恒盛能源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70900002710604 集中供压缩空气工 已销户 衢州龙游绿色专营支行 程项目 恒盛能源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70900002710405 2×25MW 三期热电 已销户 衢州龙游绿色专营支行 联产技改扩建项目 恒盛能源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1209220029200404726 补充流动资金、偿还 已销户 公司龙游支行 银行贷款 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无废城市配套一般 恒鑫电力 衢州龙游支行 0188985387000568 固体废弃物资源综 已销户 合利用处置项目 合计 0.0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2023 年度募投项目投入情况请参照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参见附表 1)。 (二)结余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募集资金专户 发生情况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 41,900.00 减:发行费用 5,475.00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36,425.00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9,713.27 减:实际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25,010.47 其中: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17,542.57 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7,467.90 减:募投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361.40 加:已被置换尚未转出专户金额 - 加: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660.53 其中:以前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560.95 本年度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99.58 本年度结构性存款等理财收益 减:累计手续费支出 0.39 其中:以前年度手续费支出 0.22 本年度手续费支出 0.17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结余 0.00 减:保证金、押金 - 减: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 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 -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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