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泰电源:关于对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年04月17日 20:34
【摘要】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 2023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机构信息机构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信息显示: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 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室 执业资质:1992 年首批获得国家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 《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 年经 PCAOB 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 年首批获得 H 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 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 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 监督管理措施 36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103 名从业人员近三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47 次、自律监 管措施 7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 首席合伙人:梁春 项目合伙人:李相繁, 2004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6 年 12 月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1 年 9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 2 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明辉, 2016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8 年 7 月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 2018 年 7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承做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 家次。 质量控制复核人:徐文博,2017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 4 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 年 11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 1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10 家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2023 年 4 月 14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 2023 年 5 月 19 日 召开的 2022 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2023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注册会计 师执业准则》等的相关要求,审计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二)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经审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上海科泰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年 4 月 10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并提请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 年 2 月 2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沟通会议。 就 2023 年度年审工作的审计范围、时间节点、团队安排、重大关注事项等相关情况进行了充分地沟通,同时督促了会计师事务所应收集完整相关的审计资料,尽到应尽的审计职责,在约定时限内完成审计工作,并向公司提交审计报告。 (三)2024 年 4 月 12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等内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 2023 年财务报告及内部 控制审计过程中,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按照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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