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合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24年04月17日 16:01

【摘要】证券代码:000925证券简称:众合科技公告编号:临2024—017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根据《公...

000925股票行情K线图图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4—017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2024年4月7日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
定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星期二)14:30 在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 1785 号双城国
际四号楼 17 楼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事项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 年 4 月 23 日(星期二)14:30

  (2)网路投票时间

  ①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 年 4 月 23 日(星期二)9:15—15:00
  ②交易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24 年 4 月 23 日(星期二)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
司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6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①截止 2024 年 4 月 16 日(星期二)(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③公司聘请的律师;

  ④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双城国际四号楼17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计投票提案

  1.00    关于延长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股东大会决议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2、披露情况

  《关于延长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相关授权有
效期的议案》业经 2024 年 4 月 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8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临 2024-015)。

  3、特别说明

  ①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②根据《公司章程》之相关规定,《关于延长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

    三、会议登记事项

  股东可以到会议现场登记,也可以书面通讯及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股东登记需提交的文件要求: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传真或信函。股东参加会议登记的时候应提供以下资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2、登记时间:2024 年 4 月 16 日下午收市至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不包括期间的非工作日)。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详见本通知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双城国际四号楼17楼

  邮政编码:310052

  电话:0571-87959003,0571-87959026

  传真:0571-87959026

  联系人:何俊丽,葛姜新

  (二)会议费用: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25

  2、投票简称:众合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累积投票提案。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23日(星期二)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星期二)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众合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性质: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同  反  弃
                                            的栏目可  意  对  权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延长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

  1.00    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相关授权    √

          有效期的议案

  说明:

  1、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2、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4、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5、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6、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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