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光学: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2024年04月16日 20:08
【摘要】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现将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 规定,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现将审计委员 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由 3 名成员组成,其中 2 名为独立董事,并 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家担任主任委员,全部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工作职责 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的情况 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共召开了五次会议。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审议《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 《审计委员会对会 建议公司 2023 年度继续聘请大信 计师事务所从事 2022 年度公司审计工作总结及评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年 2023/4/2 价》《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工作报告》《关于 报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审计机构,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公司关于 2023 一致同意并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一致同意并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 2023/4/26 审议《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一致同意并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 2023/8/13 审议《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一致同意并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 2023/10/26 审议《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聘任舒智 2023/12/21 审议《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勇先生为财务负责人进行任职资 格审核后,认为其具备履行职业 的财务专业知识和良好的职业道 德,一致同意提交第九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概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 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情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该所具有从事证券 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及丰富的执业经验,具备承担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 能力。大信在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 遵循执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包括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2、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公司拟对外披露的定期报告,均经审计委员会审阅后再提交给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对报告期内披露的定期报告的客观真实性均未提出异议。 3、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审计委员会通过审阅《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在设计和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4、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在年初与年审会 计师协商确定了年报审计的工作安排和时间安排,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审阅了公 司编制的 2022 年财务会计报表,并将其提供给年审会计师进行审计。年审会计 师进场后,审计委员会持续关注审计进度,多次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 提交审计报告。年审会计师出具审计初稿后,审计委员会专门与年审会计师召开 了沟通会,对关键审计事项、主要审计调整事项、主要会计科目变动情况和公司 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充分沟通。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审计委员会于 2023 年 4 月 2 日召开会议,审阅了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认为该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 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2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同意将按上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编制的年度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5、监督及审查关联交易工作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规则》,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的职责,按季度对公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进行核查,关注关联交易的发生额是否控制在经批准的年度预计金额的范围内,对超过预计金额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履行补充审批程序,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进行审查。 6、聘任财务负责人 经 2023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选 举产生第九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及股东推荐,经代行总经理职责的常务副总经理提名,聘任舒智勇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聘任舒智勇先生为财务负责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核后,认为舒智勇先生具备履行职业的财务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一致同意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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