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华高科: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高峰)

2024年04月15日 19:10

【摘要】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述职人:高峰)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本人高峰作为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华高科”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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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述职人:高峰)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本人高峰作为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华高科”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中国证监会于 2023 年 8 月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勤勉尽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的基本情况

    本人高峰,出生于 1977 年 7 月,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深圳市欧冶半
导体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历任: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董事会秘书处,华为技术投资中心(荷兰)CFO,微众银行分析决策与新项目部总经理。

    本人自 2022 年 6 月起兼任风华高科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担任战略委
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经自查,报告期内,本人的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报告期内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勤勉履
职,主动加强与公司高管团队、相关职能部室的沟通,认真审阅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结合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为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发挥应有的作用。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

    应参加    现场出  通讯表决方  委托出  是否连续两次未  大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式出席次数  席次数  亲自参加董事会

      7        2        5        0          否          0

    报告期内,公司依法依规召集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本人对提交 2023
年历次董事会的所有议案均投“同意”票,不存在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出席相关会议情况

      专门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战略委员会        0            0            0          0

      审计委员会        5            5            0          0

      提名委员会        1            1            0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0          0

    (1)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未单独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公司在时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的组织下,结合行业需求及企业实际情况,与战略委员会成员保持积极沟通,持续优化企业发展战略,强化内部管控改革,积极督促募投项目的科学实施,公司获批创建世界一流专业领军示范企业,制定的实施方案获批国务院国资委 A+评级,力促加快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
    (2)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对 2022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的总结》《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审计部 2022 年工作总结及 2023 年工作计划》《关于 2023 年一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报告》《关于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共 12 项议案。本人作为委员,认真勤勉履职,对公司需披露的财务信息、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聘请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事项进行审核,听取公司审计部对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报告期,公司依法依规开展相关工作,持续强化内控建设、提升合规治理水平,本人对报告期公司提交审计委员会审议事项全部投“同意”票,不存在反对和弃权的情形。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度财务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3)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一次会议,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对公司选举两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进行了审议,认为:董事候选人的个人资质条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规定,提名人的资格及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同意选举胡逢才先生、黄洪刚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确定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一次会议,本人对公
司 2022 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获得的报酬进行了审核,认为报酬标准及发放情况符合公司规定,披露的数据真实、准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2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完成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修订,进一步明确了独立董事权责以及履职方式等。报告期内,公司尚未组织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部分关键事项按照原规定以发表独立意见的方式充分履行相关职责。

    (三)审议相关事项及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主要通过出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关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等方式,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报告期,公司治理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相关规定,本人未单独提议召开董事会,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不存在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形。

    (四)与内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主动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年审机构保持沟通,就公司的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内控建设等方面进行探讨,及时了解公司关键事项,向公司提议强化内审部门人员配备及提升信息化水平,推动公司通过高质量的审计工作助力全面高质量发展。
    (五)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本人高度重视中小投资者权益维护,对关键事项均依法依规
按要求发表了相关意见,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现场参加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现场调研等方式进行现场办公,深入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生产经营、募投项目建设等,并能充分运用本人在管理方面的专业优势,对公司的合规治理、内审管理、风险防控等方面提出建议,并得到公司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三、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重点关注事项具体如下:

    (一)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召开的
董事会对《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 2023 年度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下的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而产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 2022 年度和 2023 年半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变更暨新增部分募集资金账户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分别发表独立意见,同时于每个季度对内审部门提交的募集资金季度管理情况进行了审核。报告期,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变更暨新增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管理效率,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定期报告相关财务信息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准确编制和披露了 2022 年度报告、2023 年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三季度报告。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重点关注各定期报告财务信息的真实和准确性,及时与审计机构、公司财务管理中心、经营团队等保持沟通。报告期内,公司相关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四)聘请年审机构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向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提出拟新聘天职国际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3 年度的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重点关注新聘年审机构的必要性及其资质情况、新旧年审机构的沟通意见等。经充分了解,公司新聘年审机构系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并以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的选聘结果,有利于进一步确保公司审计业务的独立性和客观性,新旧年审机构已取得沟通一致的意见,公司新聘请年审机构的资质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五)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本人作为薪酬委员会委员,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情
况进行了重点关注。报告期,本人审议了公司在 2022 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公司当期实际发放给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同时于 2024 年 1 月审议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考核实施方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及发放符合公司有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能充分发挥在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特长和从业经验,积极出席董事会现场会议并开展调研,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4年,本人将严格按照新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持续加强学习,深入现场调研,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为公司规范治理、董事会科学决策提出更多合理化建议,进一步提升履职专业水平,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高峰

                                            2024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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