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飞股份: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年04月15日 18:46
【摘要】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国富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飞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国富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飞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同飞股份2023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51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478 号】同意,同飞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 1,30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85.50 元/股,募集 资金总额为 111,15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8,294.34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 为 102,855.66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天国富证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汇入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预付承销和保荐费用 94.34 万元及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 2,320.45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00,440.8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92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00,440.87 项目投入 B1 73,803.99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净额 B2 2,267.79 项目投入 C1 17,009.26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净额 C2 484.65 项目结项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C3 5,974.50 项目投入 D1=B1+C1 90,813.25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净额 D2=B2+C2 2,752.44 项目结项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D3=C3 5,974.50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 6,405.56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6,405.56 差异 G=E-F —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6,405.56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 专户余额 1,405.56 万元,购买的尚未赎回理财产品余额 5,000.00 万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河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河支行、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河支行(以下简称“开户行”)开设专户作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1 年 5 月与中天国富证券、开户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2 年6 月 15 日,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河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份有限公司三河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有 2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元) 备 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河支行 0410000629300176482 5,838,674.06 活期存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河支行 101388081812 8,216,904.23 活期存款 合 计 14,055,578.29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赎回的理 财产品为 5,000.00 万元,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内容 金额(万元) 起止日期 预计利率 兴业银行单位大额存单(批 2,000.00 2023/02/22 可以随 3.10% 兴业银行股 次号:20230022) 时转让 份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单位大额存单(批 3,000.00 2023/02/22 可以随 3.10% 次号:20230022) 时转让 合 计 5,000.00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系通过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满足公司经营规模持续增长带来的资金需求,通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的提升来体现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其直 接经济效益。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预计完工时间变更:精密智能温度控制设备项目原计划于2022年4月完工,由于部分设备的采购进度晚于预期,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 和投资进度进行重新评估,根据公司 2022 年 4 月 22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该项目的预计 完工时间由 2022 年 4 月延长至 2022 年 12 月。 2023 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 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同飞股份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履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等情形。2023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同飞股份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陈刚 康剑雄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15 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 年度 编制单位: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00,440.8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7,009.2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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