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兴电力: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年04月15日 18:35
【摘要】证券代码:603556证券简称:海兴电力公告编号:2024-012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证券代码:603556 证券简称:海兴电力 公告编号:2024-012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00 万元,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 动使用。 现金管理类型: 用于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 财产品、信托产品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国债逆回购、债券、私募产品等风险可控的投资品种。 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4 年 4 月 12 日,经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概述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 (三)现金管理的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0万元,上述资金额度为单日最高余额,在额度范围 内可循环使用。 (四)投资品种范围 拟用于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产品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国债逆回购、债券、私募产品等风险可控的投资品种。 (五)授权期限 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六)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前提下,授权董事长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投资或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七)本现金管理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现金管理的风险控制 1、公司建立理财风险防范机制,严格控制风险,委托理财履行评审程序,从决策层面对理财业务进行把控,公司对理财产品的产品类型、金融机构资质、流动性等进行了评估,选择风险可控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间,与受托方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产品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3、公司内审机构对委托理财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跟踪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盈亏情况、风险控制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定期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 4、公司在授权额度内分多期购买理财产品,避免集中购买、集中到期的情况,以提高用于现金管理的自有资金的流动性,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 5、公司将依据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投资的理财产品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6、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现金管理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2024 年 4 月 12 日,经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二)董事会意见 2024年4月12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产品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国债逆回购、债券、私募产品等风险可控的投资品种。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资金额度为单日最高余额,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同时,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实施现金管理的相关法律文件。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实施现金管理的相关法律文件。 五、风险提示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考虑到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环境、财政及货币政策等因素影响较大,可能因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等多种风险因素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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