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久光电: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孔烽)

2024年04月15日 21:53

【摘要】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作为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久光电”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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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久光电”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孔烽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 年出生,硕士学历。曾任汤臣集团嘉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会计、三固房地产咨询(上海)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博维康迅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麦迪斯顿(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秘、副总经理、董事、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任财务总监;2020 年 11 月至今任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20 年 12 月至今任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3 年度履职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会议,认真审阅会议相关资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我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阅和积极讨论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具体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5 次董事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股东大会 2 次。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2023 年度具体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董事会                      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

          应参加  现场  通讯  委托  缺席  应出席股  现场  通讯
  姓名    董事会  出席  方式  出席  次数  东大会次  出席  方式
          次数  次数  出席  次数            数    次数  出席
                          次数                                  次数

  孔烽      5      0    5      0      0      2      0    2

  (二)出席专业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会议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 7 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会议、
战略委员会 1 次会议,出席各会议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独立董事  应参  亲自  委托  缺席  应参  亲自  委托  缺席  应参  亲自  委托  缺 席
  姓名    加会  出席  出席  次数  加会  出席  出席  次数  加会  出席  出席  次数
              议次  次数  次数        议次  次数  次数        议次  次数  次数

              数                        数                        数


  孔烽      7    7    0    0    -    -    -    -    1    1    0    0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委员会日常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 2023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委员会日常会议,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利润分配预案进行研究和讨论并提出指导意见,对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规避市场风险,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发表审查意见情况

  1、2023 年 04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人对《关
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事前审查意见。

  2、2023 年 04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人对《关
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发表了审查意见。

  3、2023 年 08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人对《关
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的议案》发表了审查意见。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并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随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制定,我将在 2024 年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我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就专项审计、定期报告、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等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公司的重大事项、经营情况,与公司管理层针对公司经营中重点关注的问题进行探讨。特别是年度报告审计期间,认真参与了审计委员会就年报事项的相关会议,了解并掌握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和进度,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我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深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发展战略和重点项目进展情况等,并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和治理情况,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各项资料,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七)对上市公司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以及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我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时机,对公司实地考察,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深入细致的了解,查阅了公司相关材料、底稿,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尽职尽责的做好独立董事监督和指导的职能。

  (八)培训与学习

  为更好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本人积极参加江苏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培训,自觉学习、及时更新履职所需的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对公司信息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公司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相关信息。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 2023 年 5 月 5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 2023 年 5 月 5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 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能严格按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有关激励考核制度执行,薪酬的考核与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提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薪酬方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四、其他工作情况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三)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四)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度,我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要求,认真履行职责。2024 年度,我仍将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和专门委员会等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就相关问题与公司进行充分的沟通,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将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维护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性健康发展。

  综上,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孔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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