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024年04月15日 21:45
【摘要】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于20...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 定,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 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对公司 2023 年对外担保情况核查后,独立董事认为,2023 年度公司的对外 担保行为全部为对子公司的担保,无其他对外担保情况,无逾期对外担保。本次审议对外担保事项的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的子公司,公司能够全面了解被担保方的经营管理情况、偿还债务的能力,公司承担的风险均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盈利前景、未来资金使用需求、资产状况、市场环境、股东回报规划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审议通过《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 年)》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制订了公司 2024-2026 年持续、稳定、积极的分红政策,能够更好地保护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 事会。 4、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的 2024 年主要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是合理的、必要的。交易按市场方式定价、参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充分协商确定交易金额,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该议案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应当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刘翰林、曹衍龙、张玉利 2024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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