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中精密: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2024年04月15日 21:42

【摘要】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4]0011006166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DaHu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SpecialGeneralPartner...

000809股票行情K线图图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4]0011006166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Hu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SpecialGeneralPartnership)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3 年度)

                      目    录                    页 次
一、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1-7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鉴 证 报 告

                                                        大华核字[2024]0011006166 号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凯中精密”)编制的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的《2023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凯中精密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凯中精密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凯中精密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大华核字[2024]0011006166 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凯中精密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凯中精密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需要说明的是,本鉴证报告仅供凯中精密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凯中精密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晓义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操更生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五日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中精密”)董事会将本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697 号”文核准,凯中精密获准公开发行
面值总额为人民币 416,000,0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募集资金总额为416,000,000.00 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 7,500,000.00 元,余额为人民币 408,500,000.00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4,257,400.69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04,242,599.31 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18 年 8 月 3 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8 年 8 月 3 日出具报告编号:天职业字[2018]18501
号验资报告。

    (二)2023 年度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6,848.75 万元,其中 2023 年度使
用募集资金 3,108.67 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共 3,979.92 万元,其中:3,956.10 万元用于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余 23.82 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将根据募投项目计划投资进度使用。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本公司的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投向变更、管理与监督等内容。本公

          司按《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人审批、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8 年 8 月 13 日,公司及原保荐机构

          国信证券与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8 年 8 月 20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凯南整流子有限公司连同原保荐机构国信证券

          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蛇口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8 年

          8 月 20 日,公司及原保荐机构国信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爱华支行、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沙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8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及原保荐机构国信证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 年 1 月 21 日,公司及原保荐机构国信证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因聘请中信建投证券担任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并与中信建投证券签

          订了保荐协议,原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对公司 2016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 2018 年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信建投证券承接,因此,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和

          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爱华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分别签署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2 年 6 月 6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河源市凯中精密制造技术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

          建投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蛇口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

          得到了切实履行。

              鉴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和“汽车轻量化及汽

          车电控、电池零组件扩产项目”的募集资金及其利息已使用完毕,公司已分别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注销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募集资金账户和 2023 年 9 月 26 日注销花

          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募集资金账户。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洲支行    443066065013000809651          -              166,365.98            活期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油支行          770575865091              -              71,810.51            活期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790130827          404,242,599.31            -            2023 年销户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73070122000093955            -                

    热门股票

    代码 名称 价格 涨跌
    603259 药明康德 43.67 -2.02%
    002085 万丰奥威 16.25 -10.02%
    600789 鲁抗医药 7.14 10.02%
    301301 川宁生物 13.18 20.04%
    000002 万 科A 7.41 -1.98%
    000625 长安汽车 14.72 -10.02%
    601127 赛力斯 91.15 -4.45%
    002708 光洋股份 9.7 9.98%
    601318 中国平安 41.36 -1.71%
    600480 凌云股份 11.18 10.04%

    天添财富©2024 www.dayfund.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