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孚高科: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2024年04月15日 21:13

【摘要】证券代码:000581200581证券简称:威孚高科苏威孚B公告编号:2024-034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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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 000581 200581    证券简称:威孚高科 苏威孚 B  公告编号: 2024-034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周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的交
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 9:15 至 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

    A 股股权登记日/B 股最后交易日:2024 年 5 月 9 日(星期四)。B 股股东应在
2024 年 5 月 9 日(即 B 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 2024 年 5 月 9 日(B 股最后交易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华山路 5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 提案名称与编码表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4.00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

  7.00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8.00  关于2024年度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

  9.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0.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

  11.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12.00  关于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

  13.00  关于修订《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的议案          √


  14.00  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15.00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累积投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票提案

  16.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应选人数
                                                                  (7)人

  16.01  提名尹震源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16.02  提名徐云峰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16.03  提名冯志明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16.04  提名 Kirsch Christoph 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16.05  提名 Xu Daquan 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16.06  提名赵红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16.07  提名黄睿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17.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应选人数
                                                                  (4)人

  17.01  提名邢敏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17.02  提名冯凯燕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17.03  提名潘兴高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17.04  提名杨福源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二)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做2023年度述职报告。

  (三)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四)其他事项说明

  1、议案 7 为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股东德国罗伯特·博世
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2、议案 9 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3、议案 15 涉及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4、议案 16、议案 17 需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5、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
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6、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6:00)

  (三)登记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华山路 5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看

  联系电话:0510-80505999

  传真:0510-80505199

  电子邮箱:Web@weifu.com.cn

  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华山路 5 号

  邮政编码:214028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81(A股、B股)

  2、投票简称:威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及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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