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创数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4月15日 21:34
【摘要】证券代码:300857证券简称:协创数据公告编号:2024-027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证券代码:300857 证券简称:协创数据 公告编号:2024-027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2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通知了第三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与会人员,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内容和方式。 (二)本次董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以现 场结合视频表决方式进行。 (三)本次董事会应参与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其中董事林坤煌先生,独立董事李平先生、胡琦先生以视频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四)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耿康铭(耿四化)召集和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五)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将预留授予日确定为 2024 年 4 月 15 日,以 19.29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8 名激 励对象授予共计 123.5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全票审议通过。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对本议案出具了法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董事潘文俊、陈亚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回避本议案的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 5 名,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 权 0 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管理办法》 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 19.35 元/股调整为 19.29 元/股。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对本议案出具了法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董事潘文俊、陈亚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回避本议案的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 5 名,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 权 0 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00 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5.41 万股,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归属,并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后续归属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全票审议通过。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对本议案出具了法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董事潘文俊、陈亚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回避本议案的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 5 名,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 权 0 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1 名激励对象离职,其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导致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 1.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满足归属条件,不予归属,根据《管理办法》《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作废上述不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全票审议通过。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对本议案出具了法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董事潘文俊、陈亚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回避本议案的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 5 名,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 权 0 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三)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归属条件成就及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四)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五)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归属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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