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迅: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大志)
2024年04月15日 19:58
【摘要】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大志)各位股东、董事:大家好!本人作为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关于在上市公...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大志) 各位股东、董事: 大家好!本人作为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出席公司 2023 年度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董事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张大志先生,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吉林大学法律硕士、清华大学 EMBA。现任君言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管委会主任,兼任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和深圳市商事调解协会理 事。自 2023 年 12 月 21 日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内本人任职期间(2023 年 12 月 2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人 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会议类型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 以通讯(视频)方式 委托出席 次数 参加会议次数 次数 董事会 1 1 0 0 股东大会 1 1 0 0 在任职期间内,本人认真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进行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事项,亦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召集、参加各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 2023 年度本人任期内,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未召开会议。 (三) 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前往公司实地进行现场考察并听取报告,加深对公司主要业务运行情况的了解,在考察过程中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了相关意见。在日常工作中,本人不断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还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等保持密切沟通与联系,及时掌握公司运营状态,高度关注市场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主动了解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任职期间内,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讨论信息披露工作,确保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对经营管理的核查与监督。任职期间内,本人认真审阅每次董事会的各个议案,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提供相关资料并进行认真审核,能够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任职期间内,本人主动认真学习了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通过规范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及提名委员会一致通过了关于续聘廖晓霞女士为 总裁,续聘吴云虹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续聘李志刚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总工程师,聘任麦炜杰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核,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并得到董事会完全采纳。 四、 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未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 总体评价 2023 年度,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并仔细、审慎地行使了所有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 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张大志 电子邮箱:4908@vip.163.com 以上是我在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的汇报。2024 年度,本人将继 续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非常感谢全体股东一直以来对我的信任,同时,也非常感谢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一直以来对我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张大志 2024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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