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森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善仕)

2024年04月15日 19:53

【摘要】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善仕)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本人刘善仕作为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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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善仕)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人刘善仕作为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刘善仕,男,1966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历任华南理工大学讲师、副教授、副院长等职位,现任职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兼任中国管理现代化研究会组织行为与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东省人才开发与管理研究会会长,广物汽贸股份有限公司、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423)、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176)的独立董事。2022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性说明

  2023年任职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本年度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会议,共召开 1 次股东大会,本人在任
职期间内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应列席股 列席股东
  姓名  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缺席次数 亲自参加董事会 东大会召 大会次数
                                                  会议      开次数

 刘善仕    7        7        0        0          否          1        1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会议召开前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议,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讨论,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人对需表决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薪酬与考核、战略、提名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在第八届董事会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3年出席了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积极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高管的薪酬与考核方案的制定与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2023年出席了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积极履行职责,对提名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保证相关人员的履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2023年出席了2次战略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积极履行职责,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自身发展状况,对公司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事项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意见与建议,认真履行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023年度,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

  议,更加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决策、监督、咨询作用。

      3、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023年

  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以下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独立意见
                                                                                  类型

                                    1、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

                                    见;

                                    2、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

                                    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

                                    的独立意见;

                                    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2023 年 4 月 25 日  独立意见;                                  同意
    次会议                          7、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套期保值计划的独立意

                                    见;

                                    8、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津贴)方案的独立意见;

                                    9、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

                                    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0、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和

                                    独立意见;

                                    12、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独立意见;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2023 年 5 月 19 日  1、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同意
  一次会议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2023 年 6 月 30 日  1、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    同意
  二次会议                        《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2023 年 8 月 21 日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  同意
  三次会议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2023 年 11 月 10 日  1、关于签署物业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    同意
  五次会议                        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2023 年 12 月 01 日  1、关于收购参股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    同意
  六次会议                        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审议的以上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规定,体现了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审议和表决以上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与内部审计部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 年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
  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
  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
  事务所就年审计划、重点关注事项等进行了探讨和交流,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
      5、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 年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
  议和不定期实地现场检查等形式,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
  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深入了解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状况,重点对公
  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
  了解,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建立联系,及时获悉公司
  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尽职做好独立董事监督和指导的职能。促进董事会决策
  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6、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履行
  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
  认真研究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并利用自身的
  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并表达了相关意见。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
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促进公司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3)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并积极参加独立董事履职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培训,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7、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形;

  (2)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形;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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