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平科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跟踪报告

2024年04月15日 16:59

【摘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跟踪报告保荐人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康平科技保荐代表人姓名:郑士杰联系电话:010-56839300保荐代表人姓名:贾鹏联系电话:010-56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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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康平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郑士杰                  联系电话:010-56839300

保荐代表人姓名:贾鹏                    联系电话:010-5683930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是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一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①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文件一致                              2023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2023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
                                        案》,同意公司将“年产电机 320 万台、电动工
                                        具 6 万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
                                        2023 年 5 月 19 日延后至 2024 年 5 月 19 日,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
                                        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②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 2023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 2023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
                                        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电动工具、家用电
                                        器和汽车配件电机 1000 万台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 2023 年 12 月 19 日延后
                                        至 2024 年 12 月 19 日,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
                                        议的核查意见


                项目                                  工作内容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 次,其他已审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 次,其他已审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12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
 告除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24 年 4 月 3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2023 年度资本市场重要政策、再融资新政解
                                        读、信息披露违规情况等内容,并结合实际案
                                        例进行讲解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无                      不适用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              无                      不适用

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无                      不适用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行承诺

1.股份锁定、减持意向及减持价格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是                不适用

4.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信息披露责任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8.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关于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问题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11.关于房屋租赁备案问题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重大合同履行情况

    持续督导期内,影响公司重大合同履行的各项条件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 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
五、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 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保  报告期内本保荐人未因该项目被中国证监 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报告
 整改情况                                  期内康平科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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