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传媒:长江传媒2023年度审计报告

2024年04月15日 17:40

【摘要】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本附注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一、基本情况(一)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于1996...

000013股票行情K线图图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3 年 1 月 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本附注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基本情况

    (一)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于 1996 年 8 月 13 日经国
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体改生【1996】111 号)文批准设立,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境内上市内
资股并上市交易。本公司所发行的股票于 1996 年 10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2131 号《关于核准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湖北长江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和证监许可[2011]2132 号《关于核准湖北长江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公告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的核准事项,公司向湖北长江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发行 487,512,222 股股份购买
其持有的本部教材中心相关净资产以及下属 15 家全资子公司 100%的股权,并已于 2011 年 12
月底前完成重大资产重组资产交割工作。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控股股东由中国华源集团
有限公司变更为湖北长江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2011 年 12 月 16 日本公司的注册地由上海市
迁至湖北省,总部位于湖北省武汉市雄楚大道 268 号出版文化城 B 座 11-12 层。公司现持有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200001322795099 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 1,213,650,273.00 元,股份总数 1,213,650,273 股(每股面值 1 元),企业负责人:黄国斌。

    (二)公司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公司属于出版业。经营范围:经营国家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并开展相关的投资业务;公
开发行的国内版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有效期至 2028 年 9 月 12 日);出版物印刷、包装装
潢印刷品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有效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出版物版权及物资贸易;新
介质媒体开发与运营(不含其他许可经营项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三)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财务报表于2024 年 4 月 15 日业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


    (四)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本公司 2023 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二级子公司共 16 户,详见本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比上年度增加 1户,减少 3 户,详见本附注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适用的具体会计准则,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规定,并基于以下“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所述进行编制。

    (二)持续经营能力评价

  本公司评价自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疑虑因素或事项。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3 年 12
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及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
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二)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三)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四)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项目                                        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 占期末资产总额 0.1%且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含 1000 万元)

 应收款项

 本期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    金额≥500 万元

 重要的在建工程            项目预算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含 1000 万元),且累计投入额占期末在建工程
                          账面余额 5%以上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投资额≥3000 万元,或归母净利润占当期合并净利润 5%以上

 重要的联营及合营企业      投资额≥3000 万元,或投资收益对当期合并净利润影响在 1%以上

 其他重要的投资            占期末资产额 1%以上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预付款项 金额≥1000 万元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应付款项 占期末资产总额 0.1%且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含 1000 万元)

    (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确定为企业合并。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两种类型。其会计处理如下: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合并日的会计处理

    (1)一次交易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计量。合并方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合并日时点按照新增后的持股比例计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其原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权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作为比较数据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进行合并报表编制。对被合并方的有关资产、负债并入合并财务报表增加的净资产调整所有者权益项下“资本公积”项目。同时对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经确认损益、其他综合收益部分冲减合并报表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但被合并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购买日的会计处理

    (1)一次交易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合同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也计入合并成本。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价值计量。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应当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当期投资收益,但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同时,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新购入股权所支付对价之和作为合并成本,合并成本与购买日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或合并当期损益。

    3、分步处置子公司股权至丧失控制权的会计处理方法

    (1)判断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原则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时,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具体原则:

  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具体在母公司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中会计处理方法如下:

  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将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投资对应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对于失去控制权之后的剩余股权,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或其他相关金融资产,失去控制权之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原有子公司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权益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失去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交易,将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但原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失去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交易,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将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失去控制权时的交易,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按照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同时,对于剩余股权,按其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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