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临港: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2024年04月12日 18:27
【摘要】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目录一、审计报告......第1—6页二、财务报表......第7—14页(一)合并资产负债表......第7页(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第8页(三)合并利润表......第9页(...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目 录 一、审计报告...... 第 1—6 页 二、财务报表...... 第 7—14 页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第 7 页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第 8 页 (三)合并利润表...... 第 9 页 (四)母公司利润表......第 10 页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第 11 页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第 12 页 (七)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13 页 (八)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14 页 三、财务报表附注...... 第 15—122 页 四、附件......第 123—126 页 (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 123 页 (二)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 124 页 (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第 125—126 页 审 计 报 告 天健审〔2024〕6-135 号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临港公司)财务报表, 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 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上海临港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上海临港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 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 收入确认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四)及五(二)1。 上海临港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房屋销售和租赁。2023 年度,上海临港公司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705,213.46 万元。其中,房屋销售业务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372,059.82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 52.76%。 由于营业收入是上海临港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而房屋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较大,可能存在上海临港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同时,房屋销售收入的确认条件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因此,我们将房屋销售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房屋销售收入确认,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上海临港公司与房屋销售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了解和评估上海临港公司的收入确认政策; (3) 针对房屋销售收入进行测试,检查项目立项文件和权属文件、销售合同或协议、销售发票、房屋交接单、收款凭据及会计处理记录等支持性文件和财务信息; (4) 结合应收账款函证,选取项目函证本期房屋销售额; (5) 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销售收入实施截止测试,核对至房屋交接日期等单证信息,以评估销售收入是否在恰当的会计期间确认; (6) 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 土地增值税的预提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九)1 及五(一)28 中土地增值税清算准备金。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上海临港公司其他应付款项目中预提的土地增值 税清算准备金为人民币 104,553.87 万元,包含对已实现销售的房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后续计征和清算的相关内容。 由于实现房屋销售除需要按规定标准预交土地增值税外尚需要根据税法及相关规定预提土地增值税清算准备金。管理层对土地增值税清算准备金的预提存在主观判断及后续清算结果的不确定性,而土地增值税清算准备金的完整性会对上海临港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重大的影响。因此,我们将土地增值税清算准备金的预提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土地增值税的预提,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和评估上海临港公司的土地增值税清算准备金预提的流程和政策; (2) 针对已进行过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项目,复核土地增值税清算的计算过程,核对实际申报并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对已进行过土地增值税清算的相同项目后续实现销售的,复核土地增值税清算准备金的计算所使用的方法和依据与已清算的部分是否保持一致; (3) 针对尚未进行清算的项目的土地增值税清算准备金的计算进行复核,检查转让房屋销售项目的立项文件、房屋销售确认的收入、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土地出让金金额、土地开发及配套的成本费用、房屋建安成本及配套设施成本费用、房屋开发间接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的加计扣除、增值额及四级超率累进税率等文件资料并执行重新计算程序; (4) 实施分析性程序,如对土地增值税清算准备金计提金额与房屋销售收入之间的关系、土地增值税清算准备金变动情况等; (5) 检查与土地增值税预提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四、其他信息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上海临港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上海临港公司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上海临港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 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上海临港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上海临港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 就上海临港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 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二日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3 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原名为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前身系上海自动化仪表公司),于 1993 年 9 月经上海市经济委员会批准改制为中外合 资股份有限公司(沪经企〔1993〕413 号)。公司股票于 1994 年 3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挂牌交易。2015 年 7 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核准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841 号),公司向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港资管公司)发行股份购买相关资产,交易完成后临港资管公司持有本公司 45.07%股权,成为重组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此次公司向临港资管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构成反向购买。2023 年 11 月,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港集团公司)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受让和投票权托管方式,取得公司 59.14%的表决权,成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0001322046892 的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总部位于上海市。经历次增资、重组等股权变动,截至 2023 年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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