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驰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2024年04月12日 19:29
【摘要】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日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8日以通讯...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 决议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 决 议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日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独立董事3人。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范鸣春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的立场,对拟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有利于公司的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促进业务发展,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以市场定价为基础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 决议 3.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关于进一 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增强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及利润分配进行监督,能够更好地保护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决议。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 决议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签署页】 与会独立董事签字: 傅冠强 张增荣 范鸣春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 4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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