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联电子: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年04月12日 20:20
【摘要】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GongzhengTianye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SGP中国.江苏.无锡Wuxi.Jiangsu.China总机:86(510)68798988Tel:86(510)68...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Gongzheng Tiany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GP 中国.江苏.无锡 Wuxi.Jiangsu.China 总机:86(510)68798988 Tel:86(510)68798988 传真:86(510)68567788 Fax:86(510)68567788 电子信箱:mail@gztycpa.cn E-mail:mail@gztycpa.cn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苏公 W[2024]A258 号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联电子”)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新联电子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 我们认为,新联电子于2023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娄新洁 (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嵇金丹 中国·无锡 2024 年 4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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