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创证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4年04月12日 19:21

【摘要】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叶金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证券或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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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叶金福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证券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现就 2023年度任期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于 2017 年 2月至2023 年 9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在同一家上市公司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至
2023 年 2 月 20 日,因连续任职满六年,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
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等职务。因本人离任将导致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且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继续履行其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直至公司选出新的独立董事。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届满。

  2023 年 9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 7 名非独立董事、4 名独立董事组成公司新一届董事会。4 名独立董事分别为叶林先生、王锡锌先生、张健华先生、荣健女士。本人因任期届满离任。
  现将本人的基本情况说明如下: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叶金福先生,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叶金福先生曾任聊城大学职员、天健光华(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授薪合伙人、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等职务。现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二)兼职情况

  姓名      职务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兼职单位                      职务


          独立董事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合伙人

 叶金福  (已离任)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三)独立性情况说明

  2023 年在本人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与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没有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3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本人积极参
加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基于对审议事项的充分论证,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票同意。本人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 缺席  投票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
            事会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的次数

  叶金福                                              对其表决的

  (离任)    3      3        2        -    -  议题均投票    2/2

                                                      同意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下设 4 个专门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

  (1)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在第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姓名                                  任职情况

  叶金福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

  (2)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召开薪酬与提名委员会 3 次,审计委员会 2 次。
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基于对审议事项的充分了解和论证的基础上,对审议的议案均投票同意。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

      姓名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叶金福                3                  3                  0

                                  审计委员会


      姓名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叶金福                2                  2                  0

  3.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有关过渡期安排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本人任期内,本人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特长,认真、专业、独立地审议每个议题,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利润分配、关联交易、内部控制评价、董事提名、董事考核、高管评价、薪酬激励、募集资金使用、资产核销、会计政策变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聘任审计机构等可能影响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审慎客观的发表独立意见,并基于自身专业背景提出了专业意见和建议,促进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升公司治理有效性。

  本人任期内,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亦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和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本人任期内,本人通过现场调研、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途径与公司保持日常联系,形成了有效的沟通机制,保证了知情权。

  (三)与内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本人任期内,本人通过召开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途径与公司内审机构保持密切沟通,了解和掌握公司经营情况。本人审议了公司 2022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 2023 年计划等议案,每季度审议了内审机构提交的内部审计工作总结,每半年审议了内审机构提交的重大事项规范运作情况检查报告,对所提交审议事项均表示同意。

  作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积极参与了公司年审机构的选聘工作,对公司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无异议。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任期内,本人通过多种渠道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积极履行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的职责,督促公司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本人积极参
加股东大会,在股东大会现场同与会中小股东进行交流,回应关切问题。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代表参加了公司年度和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以此为桥梁与中小股东进行直接沟通和互动,广泛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和建议。同时,本人还主动关注上证 e 互动的提问与回复和公司舆情信息,了解中小股东诉求和建议,及时与公司就相关问题进行沟通。

  (五)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任期内,本人通过现场参加公司组织召开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审议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合规风控、财务管理、投融资等重大事项进展、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落实等情况。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公告和社会舆情信息,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经营管理层等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主动获取相关材料,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相关职责。

  (六)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本人任期内,公司积极配合本人开展独立董事相关工作,多措并举为本人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时,得到公司董事会秘书等相关人员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不存在拒绝、推诿、阻碍或隐瞒,干预本人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形。

  (七)参加培训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学习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提升对公司经营管理的监督能力,并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的规范运作。为更好理解最新独立董事制度改革要求,尽快适应改革变化、提升履职水平,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董事合规履职与信息披露专题培训。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作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主持
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2 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确认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
认公司 2022 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公司及股东的承诺已按规定披露。2023 年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及股东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亦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3 年在本人任期内,公司不存在上述情形。

  (四)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相关事项

  1.定期报告及其他临时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定期报告以及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关联交易、权益分派、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重要基本信息变化、其他重大事项等各类 100余项公告及文件的信息披露工作,均不存在补充或更正的情形,有效地保障了投资者的知情权。定期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报告期内,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发布了首创证券 2023
年半年度业绩快报。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2023
年 8 月 24 日主持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和《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本人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3 年,本人持续关注、监督公司内部控制有关工作的执行情况。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预审通过,公司于 2023 年4 月 2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首创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本人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预审通过,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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