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燃气:长春燃气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2024年04月12日 21:17
【摘要】证券代码:600333证券简称:长春燃气公告编号:2024-010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证券代码:600333 证券简称:长春燃气 公告编号:2024-010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3 年,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负,公司董事会 拟定 2023 年度不分配现金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772.08万元,本年度业绩亏损,拟不进行分红和送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情况、业务现状、未来发展等因素,结合宏观经济形势,为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定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持续高度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了九届五次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2023年度利润不进行现金分红,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对该议案无异议,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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