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君正: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年04月12日 20:57

【摘要】证券代码:300223证券简称:北京君正公告编号:2024-016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北京君正集成电...

300223股票行情K线图图

 证券代码:300223        证券简称:北京君正        公告编号:2024-016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人员信息: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 人,注
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和纪律处
分 0 次。3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
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田娟女士,1999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3 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杨行芳女士,200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来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胡丽娅女士,2007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 2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3 年度审计费用为 160 万元;2024 年度最终审计费用将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年度最终审计报酬。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4 年 4 月 1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4 月 1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四)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五)深交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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