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菲亚: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核查意见

2024年04月11日 19:35

【摘要】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核查意见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菲亚”或“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002572股票行情K线图图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菲亚”或“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保荐机构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通过采取查阅公司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沟通,结合日常的持续督导工作,在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合理评价基础上,对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母公司
及分(子)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人力资源、销售业务、采购业务及付款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存货管理、工程项目、研究与开发、募集资金管理、担保管理、对外投资管理、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合同管理、信息披露、信息系统。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风险、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资产管理、运营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①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分别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

    以营业收入作为衡量指标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类型                      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    潜在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1%

      重要缺陷    营业收入的0.5%≤潜在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1%

      一般缺陷    潜在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0.5%

    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类型                      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    潜在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1%

      重要缺陷    资产总额的0.5%≤潜在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1%

      一般缺陷    潜在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0.5%

  ②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2)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3)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4)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5)控制环境失效。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①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分别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

    以营业收入作为衡量指标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类型                      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    潜在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1%

      重要缺陷    营业收入的0.5%≤潜在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1%

      一般缺陷    潜在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0.5%

    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类型                      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    潜在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1%

      重要缺陷    资产总额的0.5%≤潜在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1%

      一般缺陷    潜在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0.5%


  ②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陷;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公司制定了整改方案,及时完善制度,各相应的部门和岗位严格执行整改措施,我们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后续监督和检查,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索菲亚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备的法人治理机构和内部控制制度,现有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索菲亚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其董事会出具的《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索菲亚实际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李慧红                叶静思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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