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绒业: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04月11日 18:58
【摘要】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作为公司的监督机构,根据《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在报告期内认真履职,监事会成员列席和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作为公司的监督机构,根据《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在报告期内认真履职,监事会成员列席和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会议召开程序、公司的生产经营、重大事项、定期报告、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尽责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维护了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4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1)审议通过了《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了《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审议通过了《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通过了《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分配预案》。 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求,同意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通过了《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并完善了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变化适时进行了修订和完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开展。 (6)审议通过了《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有助于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的真实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 (7)审议通过了《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投资收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8)审议通过了《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审议通过了《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恒益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1/2022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都江堰市聚恒益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1 年、2022 年业绩相关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B10480 号),都江堰市聚恒益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实现税前利润 1,603 万元,与承诺实现税前利润800万元相比较,完成率为200.38%;2022年度实现税前利润1,742万元,与承诺实现税前利润 1000 万元相比较,完成率为 174.19%;故胡宗贵先生 2021、2022 年度业绩承诺已完成,胡宗贵先生无需向公司履行补偿义务。 (11)审议通过了《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赵万仓基于河南万贯有限公司 2022 年 9-12 月份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万贯实业有限公司2022年9-12月业绩相关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B10479),2022 年 9-12 月份,河南万贯实业有限公司实现净利润 1,486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人 民币 1,465 万元,与赵万仓做出的河南万贯 2022 年 9-12 月份承诺利润相比较, 其业绩承诺已完成,完成率为 127.35%,赵万仓先生无需向公司履行补偿义务。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1)审议通过了《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 1 季度报告》的议 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季 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6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审议通过了《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1)审议通过了《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 3 季度报告》的议 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了《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在合作过程中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我 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上述监事会决议公告均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进行刊登披露。 (三)监事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出席监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应 现场和 通讯方 委托 列席股 监事 现场 缺席 职务 参会 通讯表 式参加 出席次 东大会 姓名 会议 次数 次数 次数 决 次数 数 尹成海 监事会主席 4 1 2 1 0 0 2 高海利 监 事 4 1 2 1 0 0 2 周 航 职工监事 4 1 2 1 0 0 2 年内召开监事会次数 4 其中:现场会议 1 其中:现场和通讯表决 2 通讯表决会议次数 1 年内召开股东大会次数 2 其中:年度股东大会次数 1 临时股东大会次数 1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履职情况 (一)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赋予的职权,对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 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依法经营,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科学、合法;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有效地防范和控制了企业经营的各项风险;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检查了公司财务制度和财务运作情况,认真审核了定期报告、财务报告及有关文件,并仔细核查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2023 年度各期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注册会计师对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所做出的评价是客观、公允的。 (三)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能够保证报告和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五)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2023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履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并严格按照该制度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及时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名单及其个人信息,未发生内幕交易,维护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有效地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六)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 2023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进行核查,认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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