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金诺: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年04月11日 16:44

【摘要】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索引页码鉴证报告1-2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1-7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XYZH/2024KMAA2F0005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

002361股票行情K线图图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索引                                              页码

鉴证报告                                            1-2

关于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7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24KMAA2F0005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金诺)关于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川金诺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
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川金诺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川金诺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川金诺 2023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
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鉴证报告(续)          XYZH/2024KMAA2F0005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二四年四月十一日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2年11月24日召开的202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55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67,407,329股新股。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发行数量为50,176,424股(A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14.17元/股,均为现金认购,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710, 999,92 8.0 8元 , 扣 除 各项 发 行 费 用 人民币15,939,967.82元(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5,059,960.26元。上述资金已于2023年7月13日全部到位,并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7月13日出具XYZH/2023KMAA2B0279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该项募集资金于2023年7月13日到账,不存在以前年度使用情况。

    (三) 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项目                                                    金额

    定向增发股票募集资金净额                                695,059,960.26

    减:补充流动资金                                        205,000,000.00

    减: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44,914,522.58

    减:手续费支出                                                  549.00

    加: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2,417,360.13

    2023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447,562,248.81

    1.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因本次定向增发股票募集资金净额69,506.00万元,低于《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中拟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150,000.00万元。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将《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中拟定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由33,000.00万元调整为20,500.0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司于2023年8月1日对该项补充流动资金金额20,500.00万元进行了置换。

    2. 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情况说 明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
募集资金 置换 预先投 入募投 项目及 已支付 发行 费用的 鉴证报 告》, 报告号 :
XYZH/2023KMAA2F0047。保荐机构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对预先投入募集资金44,914,522.58元进行了置换。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 公司监管 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文件规定,本公司制定了《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以及信息披露等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及授权:

    2023年7月31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东川区支行、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世纪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约定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5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前驱体材料磷酸铁及配套60万吨/年硫磺制酸项目、广西川金诺新能源有限公司10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一期工程)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世纪证券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2023年8月10日,公司与广西川金诺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新能源)、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世纪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约定广西新能源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广西川金
诺新能源有限公司10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23年8月10日,公司与广西川金诺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化工)、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世纪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约定广西化工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5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前驱体材料磷酸铁及配套60万吨/年硫磺制酸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余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    利息收入及      合计

                                                  手续费净额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2421940104      5,145,437.68    943,406.72    6,088,844.40
公司昆明东川区支行    0023613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550880233                      3,699.77      3,699.77
南宁民主支行          841000794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550888006    410,000,000.00  1,469,704.64  411,469,704.64
南宁民主支行          68868862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719033287

昆明分行              10880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8037080394

云南分公司            60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5019101      30,000,000.00                30,000,000.00
云南分公司

        合计              —      445,145,437.68  2,416,811.13  447,562,248.81

    注: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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