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威视讯:天威视讯关于有线信息传输大厦《房屋租赁合同》的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2024年04月10日 19:02

【摘要】证券代码:002238证券简称:天威视讯公告编号:2024-021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有线信息传输大厦《房屋租赁合同》的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002238股票行情K线图图

证券代码:002238          证券简称:天威视讯        公告编号:2024-021
            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有线信息传输大厦《房屋租赁合同》的进展

              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有线信息传输大厦房屋租赁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东莞福瑞斯特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瑞斯特”)就本公司所有的“有线信息传输大厦”21-28 层物业签署《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由福瑞斯特承租上述租赁物业,经营业态为“酒店”。
  2、福瑞斯特的注册地址在东莞市,并且在东莞市已有实际运营的酒店,无法再在深圳以自己的公司主体从事酒店经营活动,不能向深圳市公安机关申请登记并办理营业执照。

  3、因酒店属于特种行业,为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福瑞斯特拟在深圳市注册新公司,通过新公司取得经营酒店的行政许可及资质,从而能正式经营酒店;而房屋租赁合同属于其申请营业执照及特种行业许可证所必须提交的材料。为保证公司物业的顺利出租,福瑞斯特经与公司协商,拟以增加承租人的方式签订三方主体的有线信息传输大厦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福瑞斯特承诺和新公司共同对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同签署概况

  有线信息传输大厦为公司开发建设,位于深圳市南山商业文化中心区,滨海大道与文心五路交汇处。公司拥有有线信息传输大厦 100%产权,为充分盘活公司资产,尽快发挥资产价值并创造效益,公司除自用物业外,拟将上述租赁物业
出租。2024 年 1 月,公司委托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就有线信息传输大厦 21-28
层物业进行公开招租,2024 年 2 月 27 日完成公开招标,成交人为福瑞斯特。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有线信息传输大厦房屋租赁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与福瑞斯特就本公司所有的“有线信息传输大厦”21-28 层物业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由福瑞斯特承租上述租赁物业,经营业态为“酒店”。租赁物业的建筑面积为 9,025.16 ㎡,租赁期限为 12 年,
合同总金额为 110,485,843.12 元(税后)。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3 月 13 日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上披露的 2024-004 号《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和 2024-006号《关于拟签署有线信息传输大厦<房屋租赁合同>的公告》。

    二、合同进展情况

  福瑞斯特承租有线信息传输大厦 21-28 层的物业作为其酒店经营场所,但因福瑞斯特的注册地址在东莞市,并且在东莞市已有实际运营的酒店,无法再在深圳以自己的公司主体从事酒店经营活动,不能向深圳市公安机关申请登记并办理营业执照。因此,福瑞斯特拟在深圳市注册“福隆(深圳)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最终工商注册登记名称为准,以下简称“福隆酒店公司”),通过福隆酒店公司取得经营酒店的行政许可及资质,正式经营酒店。

  由于酒店属于特种行业,在深圳注册的公司经营酒店还需要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而房屋租赁合同属于其申请营业执照及特种行业许可证所必须提交的材料之一。为了确保本次酒店招租业务正常进行,经过协商,公司拟将福隆酒店公司作为共同承租人,与原承租人福瑞斯特一起三方共同签订《补充协议》。

  因本次《补充协议》拟增加合同主体,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9 日召开了第八
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有线信息传输大厦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福瑞斯特、福隆酒店公司签署《补充协议》,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审批决定本次有线信息传输大厦 21-28 层房屋租赁的后续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上述房屋租赁期限内,如发生房屋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等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影响的事项,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补充协议、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追究违约方责任等。


    三、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东莞福瑞斯特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沙田大道 61 号

  法定代表人:黄国标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 万元

  统一信用代码:91441900MA52LDU682

  委托代理人:刘丽君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工业八路深圳湾段 11 号鸿威海怡湾畔花园 E
座

  经营范围:酒店管理;物业管理;旅业;礼仪庆典服务;会议服务;酒店设计咨询;房屋租赁;企业形象策划;商务信息咨询;酒店用品、预包装食品、日用百货的销售;停车管理服务;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福隆(深圳)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福隆酒店公司为租赁期内使用公司有线信息传输大厦 21-28 层的物业,从事酒店经营的经营主体。系福瑞斯特拟注册成立的新公司,注册地为深圳。

  委托代理人:刘丽君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工业八路深圳湾段 11 号鸿威海怡湾畔花园 E
座

  (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说明

  福瑞斯特、福隆酒店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也不存在关联关系。

  福瑞斯特、福隆酒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与公司未发生任何交易。

  (四)履约能力分析

  福瑞斯特酒店集团定位于提供精选服务的中高端酒店产品,与洲际集团、锦江集团、华住集团、亚朵酒店等国内外知名品牌达成战略合作关系,以大湾区为背景,向各省会城市开拓发展,已投资建成的项目分布于华南、华中、西南、西北等地,旗下经营及管理的酒店十余家,客房总数超过 1500 间。

  福瑞斯特拥有丰富的酒店管理经验,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具备商业信用,目前福瑞斯特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一定的支付能

      力和履约能力。同时,福瑞斯特将向公司支付相当于首个租赁年度三个月月租金

      的租赁保证金。

          福瑞斯特和福隆酒店公司共同对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四、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公司(甲方)、福瑞斯特(乙方 1)和福隆(深圳)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乙

      方 2),以上乙方 1 和乙方 2 统称为乙方。

          乙方 1 通过甲方公开招租渠道中标,承租了主合同项下的租赁房屋作为其酒

      店经营场所,但由于酒店经营的特殊性,需要在其实际经营场所所在地申请营业

      执照、装修、消防许可方能开业,故乙方 1 申请将乙方 2 作为经营主体,使用租

      赁房屋从事酒店经营。各方一致同意将乙方 2 作为承租人之一,与乙方 1 共同作

      为乙方,承担主合同及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乙方 1 和乙方 2 应对甲方承担连

      带责任。

          (二)补充协议主要调整条款

序号              主合同约定条款                              《补充协议》约定条款                  调整
                                                                                                        方式

      甲方:公司                              甲方:公司

      乙方:福瑞斯特                          乙方 1:福瑞斯特

 1                                                                                                    变更
                                                乙方 2:福隆酒店公司

                                                (乙方 1 和乙方 2 统称为乙方)

      6.2 福瑞斯特应在公司交付租赁房屋时入内  6.2 乙方应在甲方交付租赁房屋时入内检查租赁房屋是否有主

      检查租赁房屋的现有设备及设施,双方应当  体建筑类的问题,比如漏水、楼板、外墙玻璃破裂等建筑相关

      共同签署附件一《房屋交付确认书》完成交  的问题,应记录在《房屋交付确认书》中,经甲方查验情况属

 2    付。                                    实,双方应在《房屋交付确认书》上签字确认,上述问题由甲  变更
                                                方负责修复;未经双方确认,或乙方未在交付时当场提出,视

                                                为甲方交付的租赁房屋符合合同约定、不存在问题,甲方不负

                                                责修复。


    6.3 双方特别确认:未签署《房屋交付确认书》 6.3 双方未签署《房屋交付确认书》,乙方不得进场装修。

3    但福瑞斯特已进场装修的,视为租赁房屋按                                                          变更
    照《房屋交付确认书》的标准完成交付。

    7.4 若福瑞斯特装修涉及水、电、燃气、消防、 7.4 若乙方装修涉及水、电、燃气、消防、空调及排污等中央

    空调及排污等中央系统的接驳、更改或移动  系统的接驳、更改或移动等,须征得甲方及所属大厦物业管理

    等,须征得公司及所属大厦物业管理处书面  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改造后的消防设备、系统必须与大楼

    同意后方可施工,改造后的消防设备、系统  既有的消防系统完全兼容,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若消防设备、

    必须与大楼既有的消防系统完全兼容,所需  系统不能与大楼既有的消防系统完全兼容(非乙方原因除外),

4                                                                                                    变更
    费用由福瑞斯特承担。否则,公司有权解除  甲方将向乙方发函要求进行整改,若乙方在收到甲方函件 15

    合同并要求福瑞斯特按照首年月租金金额的  个工作日内未进行整改或经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

    两倍支付违约金,福瑞斯特应承担由此造成  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首年月租金金额的两倍支付违约金,

    的一切责任,赔偿给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  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

                                              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7.5 福瑞斯特未经公司书面许可不得依附租  7.5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依附租赁房屋设置任何形式的

    赁房屋设置任何形式的广告,包括在租赁房  广告(乙方酒店的标识指引除

    热门股票

    代码 名称 价格 涨跌
    600789 鲁抗医药 7.14 10.02%
    301301 川宁生物 13.18 20.04%
    603739 蔚蓝生物 13.87 9.99%
    002085 万丰奥威 16.25 -10.02%
    002455 百川股份 8.8 10%
    600480 凌云股份 11.18 10.04%
    300177 中海达 7.18 20.07%
    601127 赛力斯 91.15 -4.45%
    300641 正丹股份 19.9 14.37%
    002670 国盛金控 11.94 10.05%

    天添财富©2024 www.dayfund.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