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秦装备: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涛)

2024年04月09日 19:14

【摘要】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涛)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本人孙涛作为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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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孙涛)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孙涛作为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始终站在独立公正的立场参与公司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促进公司健全内控制度及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孙涛,1972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本科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硕士毕业于香港大学法律专业。1994 年 7 月至 1998
年 5 月任广东省公安厅公务员,1998 年 6 月至 1999 年 9 月待业,1999 年 10 月至 2001
年 7 月任众鑫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2001 年 7 月至 2009 年 8 月任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
所律师,2009 年 9 月至 2010 年 8 月任北京市天平律师事务所律师,2010 年 9 月至 2011
年 6 月任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2011 年 7 月至 2017 年 7 月任北京市嘉源律师事
务所合伙人,2017 年 8 月至今任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律师,2015 年 1 月至今任
威海市万国华冠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7 年 1 月至 2023 年 3 月任哈尔滨哈银消费
金融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12 月至今任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2021 年 10 月至今任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3 月至
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前,本人具备多年证券法律服务经验,先后参与多个 IPO、再融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项目,对资本市场具有深入的理解。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和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本人积极
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持续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议,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讨论,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本人认为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本着审慎的态度,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后均投同意票,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形。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人任                                是否连            本人任
 本年度  职期间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董  续两次  本年度  职期间
 召开董  召开董  席董事  席董事  事会次  未亲自  召开股  出席股
 事会次  事会次  会次数  会次数    数    参加董  东大会  东大会
  数      数                                  事会会    次数    次数
                                                  议

  10      10      10        0        0        否        3        3

  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无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积极履行职责。报告期内,本人主持召开 4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均亲自出席,对所审议事项均表示同意,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3 年    2023 年 2 月 20 日    1.《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
第一次会议                                        议案》。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
                                                  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3 年    2023 年 6 月 26 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第二次会议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
                                                  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3 年    2023 年 7 月 14 日    1.《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
第三次会议                                        人员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3 年 9 月 28 日    1.《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
2023 年第四次会议                                  人员的议案》。

  2.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积极履行职责。报告期内,本人参与 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亲自出席,对所审议事项均表示同意,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1.《关于 2023 年度董事薪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3 年 3 月 29 日    酬方案的议案》;

2023 年第一次会议                                  2.《关于 2023 年度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报告期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与交流;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审计会计师进行沟通,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本人在 2023 年度任职期间,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考察,并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会,与公司管理层深入交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等,还积极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公司内外部环境变化,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通过独立、客观的专业判断,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六)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2023 年度,对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提前进行了认真的查验,对涉及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建设等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必要时均发表了独立意见,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等情况,听取公司有关人员的汇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就公司决策、计划、执行结果等情况进行沟通、交流,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关注外部环境对市场变化及对公司的影响,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本人勤勉尽责,保持客观独立性,在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经营、规范关联交易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本人对须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重要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本人就公司 2023 年度以下事项发了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

    会议日期        会议届次              发表意见的事项          意见
                                                                      类型

 2023 年 2 月 21 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  1.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  同意
                  二十九次会议    意见。

                                  1.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

                                  意见;

                                  3.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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