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发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瑛)
2024年04月09日 19:10
【摘要】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本人作为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履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履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松发股份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独立诚信、勤勉尽责,积极出席有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刘瑛:女,1963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副教 授。现就职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教师,兼任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11 月 8 日至今 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不存在亲属关系。本人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6 次,股东大会 2 次。本人均能够妥善安排时 间、亲自出席了各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在董事会会议上,本人依法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能力,审慎审议各项议案,独立、负责地发表了审议意见。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提交的议案事项提出反对意见。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 独立董 情况 事姓名 本年应参 亲自 以通讯 委托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大会 加董事会 出席 方式参 出席 次数 次未亲自出 的次数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席会议 刘瑛 6 6 5 0 0 否 2 (二)出席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委员,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审 计委员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加了 2023 年度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日常工作。任职期间,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定期报告、利润分配、关联交易等事 项进行了审议,审查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其执行情况。本人均出席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议。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 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和审计方法等方面进行了沟通协商,关注 相关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各项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本人通过审阅公司审 计部季度审计工作汇报,督促审计部工作的实施,评价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结果, 监督落实审计问题的整改情况。并通过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公司《2022 年年 度报告》及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时刻关注媒体、网络对公司的报道和评论,加强与公司管理 层充分沟通,提供相关建议意见,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六)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在公司的积极配合下,本人对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实地考察,调研 产品生产过程、供销系统,通过现场交流、电话沟通等方式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 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信息。 在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前,公司能及时准确传递会议材料,为本人履 职提供了便利的条件和良好的支持;对本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公司积极予以采纳, 对要求补充的信息及时进行了补充或解释,保证了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3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接受股东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要求。因此,本人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报告准确披露了对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 本人依规审阅了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2023 年一季度财务报告、2023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23 年三季度财务报告,提报了书面意见,以保证公司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整体情况。本人积极履行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职责,就年度审计工作与外部审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和讨论。本人持续敦促公司内控工作,重视内控评价,审议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相关议案。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认为,司农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续聘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司农为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广东松发陶 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和公司规模,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情况无异议,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资金占用情况。公司的对外担保均在 2022 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授权范围之内,公司 2023 年度对外担保均系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无其他担保,公司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严格遵照《公司章程》和《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履行了法定决策程序,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规担保的情形。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3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了监管部门与上协组织的培训,认真学习了独立 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注重学习最新颁布和修订的各项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参与公司治理,按时参加公司股东 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各类文件表述及经营情况有疑问的细节,及时提问与沟通,确保能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2024 年,本人将继续秉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推动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刘 瑛 2024 年 4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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