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顺新材: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年04月09日 18:39
【摘要】证券代码:300057证券简称:万顺新材公告编号:2024-017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一、重要提示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
证券代码:300057 证券简称:万顺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7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万顺新材 股票代码 300057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黄薇 杨时哲 办公地址 广东省汕头保税区万顺工 广东省汕头保税区万顺工 业园 业园 传真 0754-83590689 0754-83590689 电话 0754-83597700 0754-83597700 电子信箱 wanshun1@wanshun.cn wanshun1@wanshun.cn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营业务及其产品 公司聚焦新材料产业,主要从事铝加工、纸包装材料、功能性薄膜材料三大业务。 业务类别 主要产品 产品用途 铝加工业务 铝箔、铝板带、涂碳箔 主要应用于电池、电容器、印制电路板等电子元器件领域;食 品、饮料、卷烟、医药等包装领域;日用领域等。 纸包装材料业务 转移纸、复合纸 主要应用于烟标、酒标、日化、礼品等包装领域。 功能性薄膜材料业 高阻隔膜、导电膜、车衣膜、节能膜 导电膜主要应用于触摸屏、调光膜/玻璃等领域。 务 等 高阻隔膜主要应用于光伏封装、食品药品包装、电子器件封 装、显示器封装等领域。 车衣膜主要应用于汽车,起到保护车漆、提升外观的作用。 节能膜主要应用于建筑、汽车玻璃等节能领域。 2、经营模式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原材料采购、研究开发、生产、检测和销售网络体系。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及自身情况、市场规则和 运作机制,独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1)采购模式 公司根据客户订单情况制定生产计划,采用持续分批量的形式向供应商进行采购。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长期良好的 合作关系,原材料供应稳定。同时,公司已建立了一套完整、严格的采购管理程序,主要包括供应商评估及管理程序、 物料采购程序、价格评审程序等,旨在加强采购管理,控制采购成本,确保满足生产所需的物料。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订单生产模式,生产环节按照客户的订单有序展开,满足客户的需要。生产部门根据订单制定生产计划, 进行统一生产调度、组织管理和质量控制,确保按时按质完成生产任务。 (3)销售模式 为保持客户的稳定性、保证产品及服务的质量,同时为有利于及时了解市场、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公司主要以直接销售 模式为主,由营销部门负责产品的销售、推广等工作。 3、主要经营情况及业绩驱动因素 2023 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市场环境,董事会带领全体员工顶住压力,围绕铝加工、纸包装材料、功能性薄膜三大业务领域,持续夯实在新材料领域的核心竞争力,但由于铝箔业务下游客户年初去库存需求阶段性放缓、行业加工费水平下降、国内外铝价下半年倒挂加剧等综合因素,影响了铝加工业务盈利水平,加之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导致公司整体业绩下 滑,2023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53.70 亿元,同比下降 7.9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89.03 万元,同比下降 124.39%。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本年末比 2022 年末 上年末增 2021 年末 2023 年末 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总资产 10,217,704,964.62 10,311,988,600.22 10,313,173,445.09 -0.93% 7,764,120,809.23 7,764,120,809.23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 5,440,004,391.61 5,525,488,180.61 5,525,576,347.07 -1.55% 3,529,304,014.23 3,529,304,014.23 产 2022 年 本年比上 2021 年 2023 年 年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 5,370,060,743.67 5,834,406,517.83 5,834,406,517.83 -7.96% 5,437,457,033.13 5,437,457,033.13 归属于上市公 -49,890,316.56 204,466,047.25 204,554,213.71 -124.39% -43,943,759.36 -43,943,759.36 司股东的净利 润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 -85,848,719.43 196,996,129.77 202,356,040.53 -142.42% -54,034,880.89 -51,753,480.91 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 484,469,414.01 -109,238,980.08 -109,238,980.08 543.49% 143,948,319.90 143,948,319.90 额 基本每股收益 -0.0548 0.2884 0.2886 -118.99% -0.0666 -0.0666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0548 0.2884 0.2886 -118.99% -0.0536 -0.0536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 -0.91% 0.05% 5.36% -6.27% -1.24% -1.24% 产收益率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 2022 年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 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 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 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应当在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 日 起执行该规定,对首次执行日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比较报表及累积影 响数进行了追溯调整。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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