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年04月08日 16:12
【摘要】证券代码:002014证券简称:永新股份公告编号:2024-020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8日下午3:00。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孙毅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6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90,787,71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3.8029%,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 3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37,259,84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8.7368%;参加网络投票的 股东 13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53,527,87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5.066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等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每项提案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 4 万吨彩印复合软包装材料智能 工厂项目>暨总部部分设备搬迁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390,766,79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465%;反对 20,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32%;弃权 1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喻荣虎、吴波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告文件,随公司其他文件一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公告。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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