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日股份: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年04月08日 18:09
【摘要】股票简称:广日股份股票代码:600894编号:临2024-008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为...
股票简称:广日股份 股票代码:600894 编号:临 2024-008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更好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独立董事行 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维护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获 得感,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结合公司实际,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拟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 具体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条 本公司系依照《股份有限公司规 范意见》《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 第二条本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的股份有限公司。 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经广州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 本公司经广州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穗 会穗改股字[1993]24 号文和广州市对外 改股字[1993]24号文和广州市对外经济贸易 1 经济贸易委员会穗外经贸业[1993]626 委员会穗外经贸业[1993]626 号文批准,以 号文批准,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于一九 定向募集方式设立,公司在广州市市场监督 九三年十二月六日在广州市工商行政管 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 理局注册登记,取得本公司企业法人营业 信用代码为 914401016184022478。 执照,其注册号为企股粤穗总字 000320 号。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 2 新增 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 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3 第十七条本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 第十八条 本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 标明面值。 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第二十二条 本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需 第二十三条 本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 4 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 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 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本: ……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国务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院证券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方式。 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四条 本公司在下列情况下,经本 章程规定的程序通过,并报国家有关主管 第二十五条 本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机构批准后,可以购回本公司的股票: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5 (一)为减少本公司资本而注销股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份; …… …… 除上述情形外,本公司不进行买卖本 公司股票的活动。 第二十五条 本公司购回股份,可以下列 方式之一进行: 第二十六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 (一)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 方式; 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二)要约方式;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 6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 义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三)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 息披露义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 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 进行。 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 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六条 本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 第二十七条 本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 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 (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第 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三)项、第(五)项、 (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 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7 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 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 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 议。 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本公司依据本章程第二十五条规定收购本公 本公司依据本章程第二十四条规定收购 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 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 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 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 第三十条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第三十一条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 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的 权的股份的股东,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 股份的股东,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 8 票在买入之日起六个月以内卖出,或者在 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之日起六个 卖出之日起六个月以内又买入的,由此所 月以内卖出,或者在卖出之日起六个月以内 得的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有 又买入的,由此所得的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权收回其所得收益。 本公司董事会有权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 本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的,股东有权要求本公司董事会在 30 日 分之五以上股份的,以及有中国证监会规定 内执行。 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 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 权性质的证券。 本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执 行的,股东有权要求本公司董事会在 30 日内 执行。 …… 第三十四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 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东 身份的行为时,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 第三十五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 集人决定某一日为股权登记日,股权登 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东身份的行 9 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东为本公司享 为时,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集人确定股权 有相关权益的股东。股东大会召开前三 登记日,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东 十日内或者本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 为本公司享有相关权益的股东。 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因股份转让而发 生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 第三十五条 本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 利: …… (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 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 第三十六条 本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决权; …… (四)对本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 (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 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 表决权; 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三)对本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 10 (六)依照法律、本公司章程的规定获 建议或者质询; 得有关信息,包括: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 1、缴付成本费用后得到本公司章程; 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2、缴付合理费用后有权查阅和复印: (五)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 (1)本人持股资料、股东名册及公司 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 债券存根; 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2)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 …… 决议及监事会会议决议; (3)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 告及财务会计报告; (4)本公司股本总额、股本结构。 ……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十一条 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 第四十二条 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 11 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 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 进行质押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 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当日,向本公司作出 三个工作日内,向本公司作出书面报告。 书面报告。 第四十三条 本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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