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港:2023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报告
2024年04月08日 18:42
【摘要】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报告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始终高度重视投资者保护工作,以为股东创造更大利益为使命,在确保公司经营业绩持续稳健增长,给股东带来投资回报的同时,建立了...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报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自上市以来,始终高度重视投资者保护工作,以为股东创造更大利益为使命,在确保公司经营业绩持续稳健增长,给股东带来投资回报的同时,建立了股东和投资者保护的长效机制,以维护股东和投资者权益。现对公司 2023 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2023 年,公司重视并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遵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通过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确保全体股东和投资者对公司重大事项享有平等的知情权,切实维护股东权益。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公司成立了信息披露委员会并制订了《公司信息披露委员会议事规则》。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委员会严格按照《信息披露委员会实施细则》要求,履行自身职能,有效地提高了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性及信息披露的质量。公司自 2009 年以来连续 14 年经深交 所信息披露考核为“A”级(优秀)。 二、多渠道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2023 年,公司组织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参加深圳证监局组织的关于提升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专题培训会和年报披露工作线上培训等各种专题培训,公司董监高及相关工作人员均认真学习、聚焦公司治理,增强核心竞争力,切实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有效性、决策科学性、经营稳健性、发展持续性,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公司采用多渠道、多角度、多层面沟通的策略,通过召开股东大会、召开投资者交流会、召开网上业绩发布会、回复深交所互动易平台的问题、接受投资者电话咨询等方式,向资本市场充分展示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持续提升公司治理的透明度。2023 年度,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 229 项公告;通过深交所互动平台及时回答投资者提问,回复率 100%;接待投资者来访数次;答复投资者、媒体和社会咨询电话等每天数次到十数次。通过举办 2022 年业绩说明会和2023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公司发展战略、公司经营情况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了沟通,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向投资者、社会公众、市场各方披露公司生产经营、重大投资、财务报告等情况,让各中小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战略,从而更好了解公司的价值。 三、注重投资分红,积极回报广大股东 公司高度重视回报股东,牢固树立回报股东的意识。自 1997年上市以来,累计至今向股东派发现金股利合计达到了 55 亿元,切实保障了股东利益。公司最近三年已实施的现金股利分配情况如下: 单位:元 现金分红金额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 分红年度 (含税) 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的比率 2022 101,212,278.62 449,989,415.76 22.49% 2021 67,431,683.00 461,413,741.83 14.61% 2020 40,472,854.05 391,728,818.96 10.33% 公司未来三年现金分红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四、加强信息披露事务内部管理,严防内幕交易 公司一直重视信息披露事务的内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作为公司信息披露的窗口,认真执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内幕信息的监管及内幕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对定期报告、重大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的内幕信息进行严格管理,确保对所有投资者公平、公正地披露信息。同时,定期对公司各部门及各控参股企业重大信息呈报人进行信息披露及内幕交易防控培训,以增强其关于公平信息披露和内幕交易防控的意识。 五、积极履行承诺,保投资者合法权益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港集团”) 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 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具体如下: 承诺 承诺方 承诺类 承诺内容 承诺 承诺 履行情况 事由 型 时间 期限 1.盐田港集团将严格遵守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规定,自改革方案实施之 控股股东 日后十二个月锁定期满后的二十四个月内盐田港集团将不通过证券交易 深圳港集 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票,如确需交易,将通过大宗交易、战略 团履行情 深圳港 配售等方式进行。2.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 2010 年12 月 31 日止, 2006 况:1.已 股改 集团有 股改承 盐田港集团公司将保持对盐田港股份的绝对控股地位(持股比例不低于 年 02 长期 履行。2. 承诺 限公司 诺 总股本的 51% )。3.从 2005 年度起至 2010 年度止,将在期间每年年 月 18 已履行。 度股东大会上提出盐田港股份的利润分配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股 日 3.已履 东分配利润(非累计可分配利润)的 50%的分红议案,并保证在股东大 行。4.履 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4.一如既往地支持上市公司,在做大做强 行中。 中,积极创造条件,迎接新一轮整合,确保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1.关于提供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函(1)本公司保证为本 次交易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 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 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公司将暂停转让在上 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 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公司向 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 控股股东 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 深圳港集 资产 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 团履行情 重组 深圳港 资产重 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 2022 况:1.履 时所 集团有 组预案 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 年 09 长期 行中。2. 作承 限公司 期间的 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3)在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 月 30 履行中。 诺 承诺 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日 3.履行 及时提供和披露本次交易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和披露的信息和申请 中。4.已 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和披露的信息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 履行。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 担赔偿责任。2.关于合法、合规及诚信的承诺函(1)本公司最近三十六 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 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2)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3)本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 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4)本公 司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重大违法行 为;(5)本公司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 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纪律处分的情况。3.关于股份减持 计划的承诺(1)自本次交易复牌之日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本公司 承诺 承诺方 承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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