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辉光电: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4年04月08日 18:55

【摘要】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辉光电”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

600184股票行情K线图图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辉光电”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负责和辉光电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号

  1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  保荐机构已制定持续督导计划,并依据工
      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作计划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 保荐机构已与和辉光电签订《保荐协议》,
  2  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  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
      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 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
  3  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和辉光电业务
                                                情况,对和辉光电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 2023年度,和辉光电在持续督导期间未
  4  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 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
      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 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

      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 2023年度和辉光电及相关当事人在持续
  5  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 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
      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事项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

      督导措施等


                                              在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通过培训、口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头交流等形式督导和辉光电及其董事、监
 6  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 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
    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 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
    做出的各项承诺                            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
                                              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  保荐机构已督促和辉光电依照相关规定
 7  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 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
    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 治理制度

    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 保荐机构已督促公司建立健全相关内部
 8  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 控制制度,且得到了有效执行,未发现公
    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 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存在失效的情况

    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  保荐机构已督促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
 9  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 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信息披
    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  露制度,并按制度规定严格执行,并已审
    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

    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

    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 2023年度,保荐机构对和辉光电的信息
10  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 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
    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

    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

    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

    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023年度,和辉光电及其控股股东、实
11  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 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
    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  发生该等事项

    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
12  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2023年度,和辉光电及其控股股东、实
    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

        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

  13  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  2023年度,和辉光电不存在应及时向上

        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

        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

        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

        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

        (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

  14  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度,和辉光电未发生该等情形

        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

        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

        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

        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

        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

  15  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计划,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求,并已按

                                                  规定对和辉光电进行了现场检查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自知道

        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

        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

        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二)违规为他人提供

  16  担保;(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四)违规进  2023年度,和辉光电不存在该等情形

        行证券投资、套期保值业务等;(五)关联交易

        显失公允或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业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

        50%以上;(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

        情形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需整改的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尚未盈利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3,844.9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4,439.12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数。若公司不能尽快实现盈利,公司在短
期内无法完全弥补累积亏损,存在短期内无法向股东现金分红的风险,将对股东的投资收益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亏损主要是因为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行业具有技术密集性和资本密集性的特点,行业对研发技术和生产工艺等要求较高,需要持续投入新技术及新产品的研发,同时生产运营的固定资产投入也较大,且从项目建设到达成规划产能、完成良率爬坡、实现规模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因此在投产前期,由于固定成本分摊较大,行业厂商通常因单位成本较高而产生亏损,甚至可能存在产品毛利率在一定时期内为负的情形。

      (二) 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4,439.12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增加164,259.91万元,公司2023年经营业绩出现下滑。如未来受宏观经济波动、贸易摩擦、汇率波动、消费电子市场复苏不及预期等影响,导致公司主要产品的市场需求、产品价格改善缓慢,公司将面临经营业绩恢复缓慢且持续亏损的风险。

      (三)核心竞争力风险

    中大尺寸AMOLED产品持续渗透,造成产能不足的风险

    近年来,多屏互动的中大型显示产品需求持续增长,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开始关注并且购买平板/笔记本电脑,增加体验感并且缓解居家办公或者娱乐时的疲劳,既能满足一定的游戏需求,也能满足一定的办公需求。随着消费者对产品的要求越来越高,对显示面板的要求也逐渐提升,AMOLED面板凭借优良画质、健康护眼、节能省电、功能整合性强、形态可塑性强等优势,已开始从中小尺寸向中大尺寸产品持续渗透。

    在前述背景下,公司通过重点发展刚性产品的差异化市场竞争策略参与市场竞争,取得了较高的产能利用率和较好的市场份额,但公司与同行业龙头企业在产能规模方面仍存在一定的差距。随着中大尺寸AMOLED产品持续渗透,若公司未来无法扩大产能,可能面临产能不能满足客户需求,导致公司市场份额及产业地位下降的风险。

      (四)经营风险

    公司关键设备、原材料依赖进口的风险

    面板显示行业对原材料、设备、零备件有较高要求,部分重要原材料、核心设备、零备件来自中国境外。公司的关键设备包括离子注入设备、退火设备、曝光设备、刻蚀设备、蒸
家或地区出台针对境内企业的限制性贸易政策,可能会对公司未来的产能扩张、设备升级改造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中,芯片、偏光片及基板玻璃主要由境外厂商生产。若国际贸易政策出现变动,前述原材料价格出现持续大幅波动,或供应链稳定性受到影响,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到公司盈利水平和经营业绩。

      (五)财务风险

      存货跌价风险

    报告期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占期末存货余额比例较高且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若公司库存继续增加,或受到显示面板行业供求关系波动影响,AMOLED面板价格持续走低或恢复缓慢,发生未来仍需要持续、大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形,公司将面临存货跌价准备影响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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