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谊众: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2024年04月07日 15:33
【摘要】证券代码:688091证券简称:上海谊众公告编号:2024-015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证券代码:688091 证券简称:上海谊众 公告编号:2024-015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公司拟向 67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归属 68.42 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的 40%),占公司股本总额 15,827.68 万股的 0.43%,归属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 A 股普通股股票,详情如下: 一、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首次授予数量:171.05 万股(调整后),占公司股本总额 15,827.68 万股的1.08% 3、预留授予数量:22 万股(调整后),占公司股本总额 15,827.68 万股的 0.14% 4、授予价格:29.73 元/股(调整后) 5、首次授予部分激励人数:67 人(调整后) 6、预留授予部分激励人数:1 人 7、激励对象类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 具体的归属安排如下: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自首次授予/预留授予日起 16 个月后的首个交 40% 第一个归属期 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2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预留授予日起 28 个月后的首个交 40% 第二个归属期 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预留授予日起 40 个月后的首个交 20% 第三个归属期 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52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8、任职期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1)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2)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 2023-2025 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财务业绩指 标进行考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间 对应考核年度 归属条件 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 第一个归属期 2023 年 准,2023 年营业收入增 长率不低于 50% 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 第二个归属期 2024 年 准,2024 年营业收入增 长率不低于 100% 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 第三个归属期 2025 年 准,2025 年营业收入增 长率不低于 150% 预留授予部分业绩考核年度及各考核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同首次授予部分一 致。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考核结果 A B C D E 归属比例 100% 100% 80% 0% 0%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B、C、D、E 五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 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 × 个 人层面归属比例。 所有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若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二) 本次限制性股票已旅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胡改蓉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2 年 11 月 29 日至 2022 年 12 月 8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12 月 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2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2年 12 月 1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6、2023 年 8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依据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4 年 4 月 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依据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授予批次 授予日 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授予后剩余限 (调整 (调整 (调整 制性股票数量 后) 后) 后) (调整后) 首次授予 2022 年 12 29.73元/股 171.05 万 67 人 22 万股 月 21 日 股 预留授予 2023 年 8 月 29.73元/股 22 万股 1 人 0 16 日 二、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说明 1、 首次授予部分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的说明 根据《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第一 个归属时间为:“自首次授予/预留授予日起 1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起 2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12 月 21 日,则第一个归属期限为 2024 年 4 月 21 日至 2025 年 4 月 20 日。 2、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激励对象获授 的限制性股票须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办理归属事宜: 归属条件 符合归属条件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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