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贵银业: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第一期)
2024年04月02日 17:01
【摘要】 股票简称:金贵银业股票代码:002716 债券简称:14金贵债债券代码:112231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福城大道1号) 2014年公司债券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4年第一期) ...
股票简称:金贵银业 股票代码:002716 债券简称:14 金贵债 债券代码:112231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福城大道 1 号) 2014 年公司债券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4 年第一期)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2024 年 4 月 声 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来源于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贵银业”、“上市公司”“公司”或“发行人”)对外公布的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国泰君安提供的资料。国泰君安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指引(试行)》、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编制了本报告。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泰君安所作的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国泰君安提请投资者及时关注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文件,并已督促发行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期债券核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1029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发行不超过 7 亿元的公司债券。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7 亿元。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本期债券的名称及代码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为“14 金贵债”, 债券代码为“112231”。 2、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7 亿元。 3、本期债券的票面金额 本期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 100 元。 4、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 本期公司债券的期限为 5 年,债券存续期第 3 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 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形式 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7、债券利率 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前 3 年内固定不变,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发行人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将到期的利息和/或本金 足额划入债券登记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后,不再另计利息。本期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前 3 年的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由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3 年末,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 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 3 年票面年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执行新利率,新利率在后 2 年固定不变,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若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本期债券存续期前 3 年的票面利率为 7.05%,经存续期第 3 年末上调票面 利率后,存续期后 2 年的票面利率为 7.55%。 8、起息日 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4 年 11 月 3 日。 9、付息日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15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11 月 3 日;若投资者行 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15 年至 2017 年每年的 11 月 3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0、兑付日 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19 年 11 月 3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 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7 年 11 月 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 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1、计息期限 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4 年 11 月 3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 日;若投资者 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4 年 11 月 3 日至 2017 年 11 月 2 日。 本期债券还本付息发生逾期时违约金的相关标准:若本公司未按时支付本期债券的本金和/或利息,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况时,对于逾期未付的利息或本金,发行人将根据逾期天数以及按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上浮 30%向债券持有人支付违约金。 12、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3、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 发行人在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 2 年 的票面利率,上调幅度为 0 至 100 个基点,其中一个基点为 0.01%。若发行人 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4、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2017 年 11 月 3 日,本期债券投资者回售实施完毕,回售有效申报数量为 148,021 张,剩余债券数量为 6,851,979 张。 15、信用等级 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诚”)出具的《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东方金诚债评[2014]084 号),本期债券发行时,公司的主体信用级别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 AA。 根据相关跟踪评级安排,东方金诚对金贵银业及“14 金贵债”信用状况进 行了跟踪评级。2015 年 5 月 28 日、2016 年 5 月 4 日、2017 年 6 月 28 日、 2018 年 6 月 12 日,东方金诚分别出具了跟踪评级报告,维持金贵银业的主体 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14 金贵债”信用等级为 AA。 2019 年 3 月 21 日,东方金诚出具了《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关 于下调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14 金贵债”信用等级的公告》(东方金诚公告[2019]92 号),下调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至 AA-,评级展望为负面;下调“14 金贵债”信用等级至 AA-。 2019 年 6 月 26 日,东方金诚对金贵银业及“14 金贵债”信用状况进行了跟 踪评级,维持金贵银业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负面;维持“14 金贵债”信用等级至 AA-。 2019 年 8 月 16 日,东方金诚对金贵银业及“14 金贵债”信用状况进行了 跟踪评级,将金贵银业的主体信用等级由 AA-下调至 A,评级展望为负面;并将“14 金贵债”信用等级由 AA-下调至 A。 2019 年 9 月 12 日,东方金诚对金贵银业及“14 金贵债”信用状况进行了 跟踪评级,将金贵银业的主体信用等级由 A 下调至 BBB,评级展望为负面;并将“14 金贵债”信用等级由 A 下调至 BBB。 2019 年 9 月 23 日,东方金诚对金贵银业及“14 金贵债”信用状况进行了 跟踪评级,将金贵银业的主体信用等级由 BBB 下调至 BB-,评级展望为负面;并将“14 金贵债”信用等级由 BBB 下调至 BB-。 2019 年 10 月 18 日,东方金诚对金贵银业及“14 金贵债”信用状况进行了 跟踪评级,将金贵银业的主体信用等级由 BB-下调至 B-,评级展望为负面;并将“14 金贵债”信用等级由 BB-下调至 B-。 2019 年 11 月 3 日,东方金诚对金贵银业及“14 金贵债”信用状况进行了 跟踪评级,将金贵银业的主体信用等级由 B-下调至 C,并将“14 金贵债”信用等级由 B-下调至 C。 2020 年 6 月 28 日,东方金诚对金贵银业及“14 金贵债”信用状况进行了 跟踪评级,维持金贵银业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C,同时维持“14 金贵债”信用等级为 C。 2021 年 6 月 23 日,东方金诚终止对金贵银业及“14 金贵债”信用状况进 行跟踪评级。2021 年 6 月 8 日,东方金诚收到金贵银业出具的《关于终止跟踪 评级服务的函》,称公司正在依法高效地执行《重整计划》,截至 2021 年 6 月 8 日,完成兑付 182 人,总人数兑付比重为 79.83%,总金额兑付比重为 81.13%。 其余未完成兑付的投资者,主要系部分债权人需要补充申报材料以及一些个人投资者联系不上导致。基于上述原因,金贵银业向东方金诚提出终止评级,不再履行信用评级委托协议项下提供评级相关材料等义务。鉴于此,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东方金诚评级业务相关制度,东方金诚决定终止对金贵银业主体及“14 金贵债”债项评级。 16、付息、兑付方式 本期债券本息支付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7、担保条款 本期公司债券采用无担保形式发行。 2019 年 10 月 16 日,发行人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为“14 金贵债”提供担 保的公告”,本期债券由发行人原控股股东曹永贵自愿且不可撤销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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