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纸业: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
2024年04月01日 19:22
【摘要】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以下金额单位若未特别注明均为人民币元)一、公司的基本情况(一)公司概况本公司是由原福建省青州造纸厂(2001年4月实施债转股后更名为福建省青州造纸有限责任公司)、国家机电轻纺投资公...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以下金额单位若未特别注明均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本公司是由原福建省青州造纸厂(2001 年 4 月实施债转股后更名为福建省青州造纸 有限责任公司)、国家机电轻纺投资公司、福建华兴投资(控股)公司共同发起,于 1993年 4 月经福建省体改委闽体改(1993)37 号文批准设立的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1997 年 6 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7]312 号文批准,公开发行 8,000 万 股社会公众股,并于 1997 年 7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1999 年 7 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1999]54 号文批复同意,公司 实施了每 10 股配售 3 股的配股方案,配股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28,944 万元增至 35,315 万元。2000 年 8 月 29 日经本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按股本 35,315 万股为 基数,实施每 10 股送 2 股转增 8 股的送股方案,送股后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70,630 万元。 2006 年 12 月公司实施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改方案即流通股每 10 股转增 4 股,股 改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88,486.80 万股。2006 年 12 月 31 日经公司 2006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股改后总股本 88,486.80 万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 式向全体股东实施每 10 股转增 2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106,184.16 万股。2016 年 9 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879 号文核准,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71,186.44 万股后,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177,370.60 万股。2019 年 5 月 15 日经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总股本 177,370.60 万股为基数,用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实施每 10 股转增 3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230,581.78 万股。 公司主要从事竹木浆、浆粕、纸袋纸、纸制品、光电子产品、医药产品、林木产品等产品产销及其贸易经营。现有 14 个直接控股子公司和 7 个间接控股子公司,涉及造纸、纸制品、医药、香料、商贸、林业、光电子、投资、机电维修及安装、环保等领域。 公司现代化产业管理体系健全,先后通过了 ISO9001 质量管理、ISO14001 环境管理、 ISO22000 食品安全管理、ISO50001 能源管理、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等标准体系 销链监管认证、EOS/NOP 有机竹林及 OCS 有机生产认证等,并获“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轻工造纸)”证书。 (二)本财务报告经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决议批准报出。 (三)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参见本附注七、(一)“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二)持续经营 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起至少 12 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所有者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 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三)营业周期 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 (四)记账本位币 公司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五)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项目 重要性标准 销售板纸、浆粕产生的单个客户欠款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的应收账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款,销售其他产品、劳务产生的单个客户欠款金额在 100 万元以上 的应收账款,以及其他资金往来产生的单个欠款金额 100 万元以上 的其他应收款。 应收款项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100 万元 本期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 300 万元 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预付款项 300 万元 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应付账款 300 万元 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合同负债 300 万元 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其他应付款 300 万元 重要的在建工程 单项金额超过 500 万的在建工程项目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单项金额超过净利润 10%的研发项目 重要的承诺事项 涉及的金额超过利润总额 10%的承诺事项 重要的或有事项 涉及的金额超过利润总额 10%的或有事项 重要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涉及的金额超过利润总额 10%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六)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对合并中取得的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作为合并对价的非现金资产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复核结果表明所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是恰当的,将企业合并成本低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合并当期的营业外收入。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对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损益。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该权益工具投资在购买日之前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入留存损益。 3.企业合并中相关费用的处理: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七)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控制的判断标准及合并报表编制范围 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是否控制被投资方,本公司判断要素包括: (1)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 (2)对被投资方享有可变回报; (3)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本公司不能主导被投资方相关活动,下列情况,本公司对被投资方拥有权力: (1)持有被投资方半数以上的表决权的; (2)持有被投资方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但通过与其他表决权持有人之间的协议能够控制半数以上表决权的。 对于持有被投资方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但综合考虑下列事实和情况后,判断持有的表决权足以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相关活动的,视为本公司对被投资方拥有权力: (1)持有的表决权相对于其他投资方持有的表决权份额的大小,以及其他投资方持 有表决权的分散程度; (2)和其他投资方持有的被投资方的潜在表决权,如可转换公司债券、可执行认股权证等; (3)其他合同安排产生的权利; (4)被投资方以往的表决权行使情况等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 本公司基于合同安排的实质而非回报的法律形式对回报的可变性进行评价。 本公司以主要责任人的身份行使决策权,或在其他方拥有决策权的情况下,其他方以本公司代理人的身份代为行使决策权的,表明本公司控制被投资方。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定义所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变化的,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不仅包括根据表决权(或类似权利)本身或者结合其他安排确定的子公司,也包括基于一项或多项合同安排决定的结构化主体。 2.合并程序 合并财务报表以公司和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公司统一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使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公司保持一致。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遵循重要性原则,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内部往来、内部交易及权益性投资项目。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和损益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和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以及业务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
更多公告
- 【青山纸业: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2024-04-29 18:47)
- 【青山纸业: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信建投基金-中信证券-中信建投基金定增10号资产管理计划)】 (2024-04-29 16:32)
- 【青山纸业:5%以上非控股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2024-04-10 18:04)
- 【青山纸业: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2024-04-08 16:58)
- 【青山纸业: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01 19:22)
- 【青山纸业: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01 19:22)
- 【青山纸业: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4-02-07 17:58)
- 【青山纸业: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4-02-07 17:57)
- 【青山纸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1-19 17:16)
- 【青山纸业:十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1-19 1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