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华燃气: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4月01日 18:55
【摘要】证券代码:300483证券简称:首华燃气公告编号:2024-016债券代码:123128债券简称:首华转债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证券代码:300483 证券简称:首华燃气 公告编号:2024-016 债券代码:123128 债券简称:首华转债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三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已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电话及电子邮件)送达全体董事,全体董 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限。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薛云先生召集并主持, 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董事 4 名, 分别为吴君亮、周展、项思英、葛艾继),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 案》 为持续推进长期激励机制的建设,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结合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遵循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的《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 号—业务办理》《公司章程》《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的《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期 限为至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完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时,按照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相应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事项时,按照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相应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4、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得获授限制性股票或自愿放弃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授权董事会做出调整,将前述限制性股票直接调减或者分配至授予的其他激励对象; 5、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授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相关事项; 6、授权董事会审查确认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是否成就以及实际可归属数量,并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所必需的全部相关事项; 7、授权董事会负责本激励计划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参与资格; 8、授权董事会负责本激励计划的调整,若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行为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董事会的该等修改行为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9、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本激励计划所涉其他事项,但有关规定明确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0、上述授权事项中,有关规定明确规定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除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上述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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