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华集团:长华集团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4年04月01日 17:49

【摘要】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证券代码:6050182024年4月目录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3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5三、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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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证券代码:605018

                      2024 年 4 月


                    目 录


一、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3
二、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 5
三、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7议案一、关于非公开发行“轻量化汽车铝部件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变更、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 ...... 7
议案二、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8
议案三、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11
议案四、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14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华集团”)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职权,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各股东(或股东代表)请按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和登
记 方 法 办 理 参 加 会 议 手 续 ( 详 见 公 司 刊 登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确认参会资格,股东(或股东代表)在参会登记时间内没有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登记的,不在登记表上签到的,或会议正式开始后没有统计在会议公布股权数之内的股东或代理人,不得参加表决和发言。

  二、公司设立股东大会会务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和服务等各项事宜。
  三、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自觉遵守会场秩序,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谢绝任何人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像、录音及拍照。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震动状态,股东(或股东代表)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正常秩序。

  四、为保证股东大会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士入场。

  五、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要求发言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报到时应先向股东大会会务组申请和登记,大会主持人视会议的具体情况合理安排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

  六、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姓名和所持有或代理的公司股份数,每位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内容应当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相关,发言时间请不要超过五分钟。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可能
损害公司及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议案表决开始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七、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投票表决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若已进行会议登记并领取表决票,但未进行投票表决,则视为该股东或股东代表自动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的表决权在统计表决结果时作弃权处理。

  八、议案表决后,由监票人宣布投票结果,并由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九、本次会议的见证律师为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2 日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4 月 12 日(星期五)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4 月 12 日(星期五)14:00

  (三)现场签到时间:2024 年 4 月 12 日(星期五)13:20—13:50

      与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材料,股东或股东代表同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授
  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并领取表决票及会议材料。

  (四)现场会议地点: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慈溪市周巷

  镇工业园区环城北路 707 号)

  (五)参会人员: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

  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

  (六)主持人:董事长王长土先生

  二、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董事会秘书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及会议议程;

  (三)主持人宣布会议出席情况:

  (四)现场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和两名监事代表作为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宣读会议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非公开发行“轻量化汽车铝部件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变更、结项并将
  1

        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2.00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王长土先生
 2.02  王庆先生
 2.03  殷丽女士
 2.04  李增光先生
 3.00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  吕久琴女士
 3.02  金立志先生
 3.03  黄海波先生
 4.00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4.01  吴畑畑女士
 4.02  沈洪先生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

  (六)股东及股东代表提问和解答;

  (七)股东及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

  (八)股东代表、监事代表、见证律师负责计票、监票,汇总现场表决结果;
  (九)监票人宣布现场投票结果;

  (十)中场休会,待网络投票结束后,汇总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情况并
  恢复会议;

  (十一)监票人宣布网络投票结果及汇总投票结果;

  (十二)主持人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十三)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四)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五)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议案一:
 关于非公开发行“轻量化汽车铝部件智能化生产基 地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
                    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市场情况,同时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轻量化汽车铝部件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的投资总额由13,880.57万元调减至6,071.77万元,并予以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 8,292.94 万元(含购置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及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余额为准)全部投入“年产 20 亿件汽车高强度紧固件生产线建设项目(二期)”。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轻量化汽车铝部件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本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2 日

议案二: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应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人,独立董事 3 人。

  经公司股东王长土先生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长土先生、王庆先生、殷丽女士、李增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后附候选人简历),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之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本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2 日

附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王长土先生:1965 年 6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大学
人文学院高级总裁研修班结业。曾任慈溪市小安镇长源五金厂员工,曾任公司前身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等职。现任公司董事长、宁波长华长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武汉长华长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吉林长庆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广州长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宁波长华布施螺子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长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慈溪长信投资有限公司监事等职。王长土先生担任的其他社会职务主要包括慈溪市人大代表、慈溪市汽车零部件行业协会会长等。

  王长土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庆为父子关系,王长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48.10%股份,持有宁波长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50.00 万元出资,占出资比例 51.67%;宁波长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 3,600 万股,占总股本的 7.64%。王长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2、王庆先生:1987 年 8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
曾任公司前身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监事、宁波长青模具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以及宁波长华布施螺子有限公司董事、武汉长华长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监事、吉林长庆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监事、慈溪长信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东长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宁波盛闻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宁波长华宏升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宁波长华浩升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宁波长华焌升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上海闻久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职。


  王庆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长土为父子关系。王庆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20.62%股份,持有宁波长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68.33 万元出资,占出资比例 22.28%;宁波长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 3,600 万股,占总股本的 7.64%。王庆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3、殷丽女士:1969 年 9 月生,中国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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