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邦股份:关于公司开展票据质押业务的公告
2024年04月01日 16:24
【摘要】证券代码:002483证券简称:润邦股份公告编号:2024-026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票据质押业务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票据质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票据质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额度范围内开展票据质押业务,期限为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至2024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方案 1、票据质押业务 公司及其子公司以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质押在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用来开具承兑汇票、贴现等业务,最高质押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2、质押额度及有效期 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额度范围内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质押业务,有效期限为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至2024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票据质押业务额度在上述有效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授权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公司拟开展票据质押业务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业务开展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逐步扩大,公司与客户、供应商的结算过程中使用票据的频率不断增加,通过开展票据质押业务可以减少票据管理成本,有效盘活存量票据资产,提高资金利用率和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实现公 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开展票据质押业务可以有效盘活存量票据资产,满足公司日常融资业务,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开展、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额度范围内开展票据质押业务。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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