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鹞环保: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年04月01日 16:38
【摘要】证券代码:300664证券简称:鹏鹞环保公告编号:2024-016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证券代码:300664 证券简称:鹏鹞环保 公告编号:2024-016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经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6.8 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本次回购股份后拟全部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202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0,725,350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792,476,982 股的 1.35%, 最高成交价为 4.84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25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49,387,659.50 元(不含交易费用),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本次回购股份后拟全部用于减少注册资本,不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2023 年修订)》第十七条第一款有关回购股份实施期间的限制性规定。 2、公司回购股份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2023 年修订)》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未同时实施股份回购和股份发行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2023 年修订)》第十九条的规定。 4、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 日
更多公告
- 【鹏鹞环保: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易平)】 (2024-04-24 19:50)
- 【鹏鹞环保: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024-04-24 19:49)
- 【鹏鹞环保:2023年度董事会会工作报告】 (2024-04-24 19:49)
- 【鹏鹞环保: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4-02-07 16:29)
- 【鹏鹞环保:回购报告书】 (2024-02-07 16:17)
- 【鹏鹞环保:2023年半年度报告】 (2023-08-10 16:43)
- 【鹏鹞环保: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3-08-10 16:42)
- 【鹏鹞环保: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05-18 17:53)
- 【鹏鹞环保: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05-18 17:53)
- 【鹏鹞环保:回购报告书】 (2023-05-08 1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