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年03月29日 21:59
【摘要】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023年,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3 年,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勤勉履行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 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肖厚发先生,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79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395 人,其中 745 人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2 年度收入总额为 266,287.74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254,019.07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35,168.13 万元。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 2022 年对 366 家 A 股上市公司进行年报审计,审计收费总额 42,888.06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 3 家上市公司进行审计。 2023 年 3 月 1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3 年 3 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六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及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议案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经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对公司 2023 年度财 务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 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公司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 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治理层和经营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3 年 3 月 1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料,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审核,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和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及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4 年 1 月 16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召开第一 次审计沟通会议,对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时间安排、审计人员团队安排、审计策略、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2024 年 3 月 14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召开第二 次审计沟通会议,对公司 2023 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初步审计结果、重点关注事项、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等情况进行了充分沟通。 (四)2024 年 3 月 1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作用,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执业能力及独立性等进行了审查,在 2023 年度审计期间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其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 2023 年度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体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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