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菱线缆: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2024年03月29日 22:06
【摘要】目录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9页三、附件......第10-13页(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第10页(二)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 3—9 页 三、附件...... 第 10-13 页 (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 10 页 (二)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 11 页 (三)本所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 12—13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2-82 号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线缆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华菱线缆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华菱线缆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华菱线缆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 1145 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华菱线缆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华菱线缆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华菱线缆公司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 修订)》(深证上〔2023〕1145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11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 13,360.6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67 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 49,033.40 万元,坐扣承销及保荐费(含增值税)3,972.67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45,060.73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7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前期已预付的承销费 300.00 万元以及律师费、审计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274.04 万元,加上承销及保荐费中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 241.85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3,728.5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2-16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43,728.54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B1 19,172.36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731.71 项目投入 C1 11,905.90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178.85 项目投入 D1=B1+C1 31,078.26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910.56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13,560.84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7,660.84 差异 G=E-F 5,900.00 [注]2023 年 2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3,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承诺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且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暂时用 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以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5,900.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岳塘支行、于2021年6月30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高新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岳塘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 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4 个募集资金专户和 1 个通知存款账户,募集资金 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航空航天、武器装备用特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 583377154642 12,153,070.93 种线缆及组件技术升级 市湖湘路支行 改造募集资金专户 轨道交通用中低压电力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及特种信号传输电缆技 22010078801900000944 1,154,814.87 公司湘潭分行 术升级改造募集资金专 户 矿山及高端装备用特种 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 88220312000003666 21,937,695.39 柔性复合电缆技术升级 高新支行[注] 改造募集资金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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