铖昌科技: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夏成才)

2024年03月29日 22:04

【摘要】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夏成才)作为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铖昌科技”)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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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夏成才)

    作为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铖昌科技”)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本人在 2023年度工作中,详细了解了公司的运作情况,积极出席了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夏成才先生,男,中国国籍,1949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财政部特聘的首届中国管理会计咨询专家。曾先后历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教授、博士生导师、学院副院长、学校教务处处长等职位。现担任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国地规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海通安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董事会会议

    2023年度,铖昌科技共召开6次董事会,本人作为第一届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均按法律法规出席会议,参加会议情况具体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6                    1                      5                    0

    2、股东大会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第一届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列席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切实履行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我作为第一届及第二届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依据《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参加了6次审计委员会会
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就以下议案进行了讨论,同时针对提案从自身专业角度出发,客观的给予分析和建议,有效地履行了专门委员会的职责。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会议议案

                                                  1、《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关于拟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

                                                  4、《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5、《关于 2023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

                                                  的议案》

                                                  6、《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2023 年 3 月 27 日  专项报告》

                                                  7、《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8、《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

                                                  9、《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

                                                  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

                                                  案》

                                                  1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1、《2022 年度审计部工作报告》

                                                  12、《2023 年度审计部工作计划》

    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2023 年 4 月 26 日  1、《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2、《2023 年第一季度审计工作报告》

    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2023 年 8 月 28 日  1、《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2023 年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

    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2023 年 9 月 6 日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

                                                  1、《关于提名蓝霞红女士为内部审计部

    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2023 年 9 月 22 日  门负责人的议案》

                                                  2、《关于审查提名张宏伟先生为财务总

                                                  监的议案》

    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2023 年 10 月 26 日  1、《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2、《2023 年第三季度审计工作报告》


    第一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                    1、《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次会议                      2023 年 3 月 27 日  2022 年度薪酬及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

  (三)行使特别职权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四)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我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特别是年报审计期间,与内部审计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对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审计人员配备等事项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现场调研的情况

    2023年,我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专门委员会等会议机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本人采用实地现场考察、听取报告、电话沟通等多种方式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及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同时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动态,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的相关报道,有效的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六)保护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与公众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出席股东大会与公众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参加了公司定期报告业绩说明会,与公众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回应公众股东关切,提升公司透明度。听取了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战略规划、生产经营、业务发展、科技创新等多方面汇报内容,并针对公司各业务领域发展前景及经营目标等情况进行了深入沟通。

    2、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监督

    2023年,本人除通过参与董事会决策和参加股东大会以外,积极关注可能影响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事项,对公司内控制度、财务运作、资金往来、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调查,认真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实地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对公司重大事项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权,详细了解,认真审议,督促公司严格遵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开展工作,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3、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本人对公司2023年度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关注媒体对公司报道。公司严格按照深交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做到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

    4、持续关注及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颁布

    本人学习并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三、重点关注事项履职情况

    (一)关于2022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的事项

    2022年度,公司与关联方的累计和当期资金往来属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022年度,公司未审批对外担保额度,未新增对外担保情况,未发生对外担保的情况。

    (二)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审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按时完成了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能够满足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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