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强生物: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付磊-已离任)

2024年03月29日 19:28

【摘要】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作为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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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职,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3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付磊,1951 年 12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博士学
位。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教授、博士研究生 导师。曾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院长,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兼任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商业会计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会计学会会计史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会计学会常务理事、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计划项 目评审专家,中国会计学会首批资深会员、中国
注册会计师协会首批资深会员。2017 年 4 月至 2023 年 9 月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2023 年度本
 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                        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加    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出席股东大会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付磊(离任)      8          8          0          0            2

    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没有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在 董事会上本人认真阅读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 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二)相关决议及表决结果

    本人认为 2023 年度公司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
 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故对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的 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职
 责,积极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在公司做出决策前,根据相关规定与公司其他独立 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主要有:

    1.2023 年 4 月 19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就公司《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 2022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
 保情况》《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关于公司管理层 2022 年度奖励方案》《关于对国药集 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关于回购注销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限制性股票》《关于对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 说明》8 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2 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

    2.2023 年 7 月 21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上,就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3 年 8 月 9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就公司《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关于公司 2023 年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 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对《关于公司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3 年 9 月 6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上,就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3 年 9 月 12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上,就公司
《关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关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2 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3 年 9 月 17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上,就公司
《关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成员,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人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经验,召集和参加了部分专门委员会会议,对相关内容进行审核并提出合理建议,具体情况如下: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届次        会议时间                          内容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议案》;

  四届八次    2023年4月7日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管理层2022年度奖励方案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四届九次    2023年9月8日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

  2.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届次        会议时间                          内容

  四届十四次  2023年3月31日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报告>的
                              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计划>的
                              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2023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
                              报告务所的议案》;

  四届十五次  2023年4月7日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报告>的
  四届十六次  2023年6月26日 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计划>的
                              议案》。

  (五)日常职责履行情况

  本人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资料,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以及执业经验,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建议,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意见。2023 年度内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重大事项等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人谨慎、独立地行使了表决权。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对公司的定期专项检查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在年度审计期间,本人代表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度审计工作时间安排,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时间节点、审计范围、审计重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的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及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通过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和生产经营状况,通过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不定期进行沟通,并密切关注行业形势以及外部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本人作为会计专业人士重点关注公司财务报告编制、财务状况、关键审计事项、内部控制规范等方面,结合自身在会计领域多年从业经验与专业知识,对公司的审计工作、财务核算及会计实务等相关工作提出了建议,确保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3 年,本人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15 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前述
出席会议、参加培训等活动、审阅材料、与各方沟通及其他工作等。在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公司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八)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在监督信息披露方面的工作。本人关注信息披露的审批程序、及时审阅公司相关公告文稿,对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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